我的第一份工作---統一數位翻譯 - 加班
By Queena
at 2004-04-25T17:00
at 2004-04-25T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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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家自稱亞洲第二大的翻譯公司
內部裝潢金璧輝煌 工作環境裝飾得很漂亮
一次面試之後人事協理就請我去上班 談好試用期月薪23K
不包括加班和積效獎金 新人試用期是三個月
我進入公司第一天就忙到沒有時間吃中飯
工作量很大 CASE不停進來 幾乎每天都要加班
同事加班到凌晨三、四點也大有人在
而且新人在頭二個月試用期 每個星期六必須到公司加班
不來扣錢沒有全勤獎金還要補班 來也不會有加班費
我是三月二十三日進公司 四月中發薪時我的薪水讓我傻眼
明細表上面寫著:底薪3850加上"預發的加班獎金"扣除勞健保=NT5300
也就是說我從23號到31號的薪水只有5300
我每天加班到九點以後為工作付出卻是如此報酬 我看著看著不禁笑了
人事協理之前承諾的底薪根本是欺騙!
之後和公司一群新進人員吃飯 才知道原來大家的處境都是一樣
一個比一個誇張 有人常態加班到十點多 拿到的薪資日薪只有400元 時薪37元
而我還算是不錯 67元:) (我們都是正職員工不是工讀生)
還沒發薪前 父母就不太喜歡我每天在公司待到那麼晚 把身體搞壞
但我一直認為自己是沒有經驗的新人 應該培養好的工作態度
而且第一份工作就在金玉其外的亞洲第二大翻譯公司做事 更要好好把握
當我和其他同事向人事問薪資問題時 她開始不停轉接電話 叫我們去問會計
會計再向我們打馬虎眼...向他們要原本的勞動契約也不願意給
我當下決定走人
公司人員的流動率非常地高 我前一位和後一位新人都待不到三天就逃走
因為工作量很大很繁雜 人事部門時時都在面試新人
後來去看勞工局的網站 才發現他們已經違反勞基法 強迫勞工加班(星期六)
未發加班費 還有以16500基本工資為計算薪資之底薪 都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無怪乎公司強烈要求新人"不得一起吃飯"不得"討論公司事務"不得討論薪資
被告發還要罰錢 我覺得根本是在剝削利用沒有社會經驗的低薪員工
我離職後向勞保局查詢我的投保記錄 23號進公司 31號才投保
而且不只我一人,都是用最低底薪16500去投保的(大家當然不可能是拿這個薪水)
公司的文化對待新人的態度我不便多說
違法事由是確實的 我已經向勞工局和勞保局申訴
勞保局已有回覆 但重點的勞基法與薪資問題 勞工局還沒有答案
他們現在還在應徵新人
如果您身旁有朋友有機會去那裡工作或面試 請他們務必要問清楚薪資的計算方式
和工時制度 且統一翻譯明令離職員工二年內不得到同性質公司工作
違者罰十二個月全薪. 拿到契約時一定要仔細閱讀 裡頭有許多嚴厲但不合法的規定
希望能讓大家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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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ph 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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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4-05-08T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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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4-05-11T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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