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閃光帳號發文~
各位大大好
小弟去年2016/11/01到職,今年2017/05/01滿半年公司有給予3天特休。
但公司公告說為了方便計算,滿一年(2017/11/01)後到年底總計54天依比例(54/365*7)=
1天。
代表我今年2017整年只能使用滿半年的3天跟滿1年的7天裡的其中一天,剩餘的7-1=6天要
到2018/01/01才能開始用,這樣合法嗎?
另外這些都是問人資的答案,但實際掌控權在老闆手上,如果最後跟人資說的不一樣連6
天都被吃掉,我能夠拿公司內部文件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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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小弟去年2016/11/01到職,今年2017/05/01滿半年公司有給予3天特休。
但公司公告說為了方便計算,滿一年(2017/11/01)後到年底總計54天依比例(54/365*7)=
1天。
代表我今年2017整年只能使用滿半年的3天跟滿1年的7天裡的其中一天,剩餘的7-1=6天要
到2018/01/01才能開始用,這樣合法嗎?
另外這些都是問人資的答案,但實際掌控權在老闆手上,如果最後跟人資說的不一樣連6
天都被吃掉,我能夠拿公司內部文件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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