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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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4897 => 這位長孫完全沒有繼承權,除非4個姐
姐都一起拋棄繼承權,阿嬤的遺產才會到孫子輩,再由這個長孫和阿嬤的外孫們協議分割
阿嬤遺產。

https://www.storm.mg/article/3517632 => 如果他們真的向法院完成拋棄繼承的備查
,原本單純的繼承權將更為複雜,因為當四名子女都拋棄繼承權時,媽媽並無法單獨繼承
,而是繼承權由媽媽和四名子女,轉變成媽媽和多位孫子女一起繼承。


上面兩個case都是拋棄繼承 為何一個拋棄了 可以讓給孫字輩 另個case不行..

民法第1138條、1140條..

記得解題有說:拋棄非代位繼承的條件...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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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3-02-19
不太懂你的問題在哪,兩個案例都是在講民法1138和1139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3-02-21
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最近者(子女)若全數拋棄繼承,則由親等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3-02-22
次近者(孫子女)繼承,未涉及代位繼承
Delia avatarDelia2023-02-22
原po看一下1176條各項就能清楚原因嘍
Jack avatarJack2023-02-23
因為你法條沒看懂
Olga avatarOlga2023-02-22
感謝 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