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約在本月月中的時候
公司要調派我三月底至上海支援半年
之前面試的時候就有講過說會到上海支援
但是沒有講到薪資部分比較細節的東西
因為薪資不理想(底薪27000*1.3 包住不包伙食)
以及目前我租屋在外工作押金是兩個月因租約未到期會被扣
公司只支付租屋押金一個月
我覺得待遇無法接受便拒絕公司
公司主管說因為我不願意配合對其他同事不公平
就叫我開始找工作 找到工作就離職
不過我還是持續上班 也沒時間去找其他工作
擔心到時公司主管會做出一些不好的手段逼我走
請問單就公司主管叫我開始找工作這點
是否構成資遣 應該支付資遣費及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
再請問我該如何蒐集證據 會對我比較有利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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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本月月中的時候
公司要調派我三月底至上海支援半年
之前面試的時候就有講過說會到上海支援
但是沒有講到薪資部分比較細節的東西
因為薪資不理想(底薪27000*1.3 包住不包伙食)
以及目前我租屋在外工作押金是兩個月因租約未到期會被扣
公司只支付租屋押金一個月
我覺得待遇無法接受便拒絕公司
公司主管說因為我不願意配合對其他同事不公平
就叫我開始找工作 找到工作就離職
不過我還是持續上班 也沒時間去找其他工作
擔心到時公司主管會做出一些不好的手段逼我走
請問單就公司主管叫我開始找工作這點
是否構成資遣 應該支付資遣費及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
再請問我該如何蒐集證據 會對我比較有利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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