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採明年實施的勞基法,
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一週40小時(四周160小時)的情形下,
若當月為31日,(法定工時可彈性至160+24=184小時)
採4周變形工時,
如果每日上班10小時,
當月上班20日,
共計200小時。
200-184=16hr
這16hr的加班費要如何計算呢?
是:時薪*1.34倍*16小時 嗎??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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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一週40小時(四周160小時)的情形下,
若當月為31日,(法定工時可彈性至160+24=184小時)
採4周變形工時,
如果每日上班10小時,
當月上班20日,
共計200小時。
200-184=16hr
這16hr的加班費要如何計算呢?
是:時薪*1.34倍*16小時 嗎??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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