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作好交接後,公司要求離職日提前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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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2提辭呈,4/22正式離職,勞基法有20天的保障;這週請了兩天還沒放完的特休,

今天做完交接後,公司馬上約談,表示薪水只能算到特休結束那天(4/12),明天開始就不用

進辦公室了,請我重新寫一份離職申請書.

我表示雙方見解不同,今天若要簽只能簽非志願離職.公司說若要留到4/22日,只能調去

產線當作業員.

(因為離職日是雙方約定的,資方不能任意提前,否則就是走資遣.)

因為我在外工作又負擔家中經濟,希望能有這10天的保障薪資好支付家中開銷.

經板友提醒,辭呈跟離職申請書都有書面備分,打算明天(4/10)去勞工局請教是否

能爭取我預告期間的薪資;還是依照公司做法,放完特休剩後不當作業員,提早志願離開.

不知道板友還有更好的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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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4-10
能提早離開 不是一件好事嗎?
Donna avatarDonna2013-04-11
4/13~4/21的薪資被公司省掉了,而且又沒給非志願離職
Mason avatarMason2013-04-15
提前走不是比較好~多留那10天的意義?
Carol avatarCarol2013-04-18
有爬文了~特休都要凹太過份了
Annie avatarAnnie2013-04-22
你自己提離職就不算非自願離職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4-26
至少20天前提是保護公司不是保護你,公司是可以要求你提了以
後提早走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4-30
413-421公司沒給錢,但你也不用上班不是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4-30
你提辭職 如果公司不需交接 可以願你提早走吧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5-02
但該讓你請的特休依法不能不給你 因為特休是勞基法規定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5-03
另外 你對勞基法的規定有誤解 請去看清楚勞基法第18條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5-05
你那麼捨不得走就晚點再提啊
Jake avatarJake2013-05-08
公司要你提早走,必須要給資遣費跟預告期工資。
Delia avatarDelia2013-05-13
但是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為是勞方先提離職。
前兩週剛好有問過勞工局這問題,預告後資方要求改期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5-15
勞方不同意更改就是走資遣程序給錢。
Isla avatarIsla2013-05-20
只是你的情形,公司沒有要你走,但要留就是換位子
Freda avatarFreda2013-05-22
可能頂多特休天數的薪水拿一拿吧…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5-26
很明顯把自願離職當成非自願離職看..不是想離職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5-27
這個問題一段時間前板上才討論過,建議可以爬文認真
看看,看推文可以發現不少人觀念不足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6-01
公司也沒有要逼退你 只是要讓你早點解脫 早走早好阿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6-04
有一串討論串"主管擅自決定離職日期是對的嗎?"
Ivy avatarIvy2013-06-09
我還看過依勞基法30日前遞辭呈..主管還簽不準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6-13
老闆還惱羞成怒2小時後就算薪水給他請他走人..
Enid avatarEnid2013-06-14
但.這樣應該要給資遣費了.但那人也不想再囉唆..12就走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6-16
請爬 diego99 大的文章 Dream說的沒錯 很多人觀念不足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6-19
總而言之 要勞資雙方同意,不然資方就得付你到22號薪資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6-20
噓的明顯 , 補推回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6-24
還沒放完的特休,這周請了兩天,正是公司要我離開的日期
Joe avatarJoe2013-06-27
照規範要放完特休給預告期的薪資,要我去產線有點刁難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6-30
我記得調動職務 必須得到當事人的同意 不能任意調動
Oscar avatarOscar2013-07-04
看到推文我還以為我觀念錯了呢= = 原波是對的啊
Hedda avatarHedda2013-07-08
噓明明就討論過一堆 然後不懂裝懂還要亂酸原PO的人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7-09
提早一點都不好好嗎? 少了十幾天的薪水耶
Necoo avatarNecoo2013-07-13
什麼早走早解脫!!?閒錢太多嗎?做一天賺一天阿!
還有 特休本來就是"應有"的權力 哪裡叫凹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7-15
當作業員薪資又變嗎? 薪資和工時沒變的話我覺得沒差
Ina avatarIna2013-07-16
但是我一定會書面註名並雙方簽名 既然調職位 接交者不可
詢問原本的工作內容及所有相關事項 要切就切清楚 誰怕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