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卻……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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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

本人在公司身兼二職
已向主管提離職(2/10,無書面字本資料,面對面談)
被要求要教會新進人員才能走。
推託說,沒有提早告知離職?來不及找人,及訓練人員。
還舉另前離職員工給他的時間很充足(四個月)
ps(離職員工,必沒有再做轉職的準備,單純的想休息。聽前輩面說的)
另外,有面試上一間公司,報到日預計(3/15),確定錄取。

請問,有義務要訓練新進人員,到穩定嗎?
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不就不能走?


不想像之前的前輩,被一直留到,找到人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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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2-13
依勞基法規定,管她說什麼...
Jacky avatarJacky2012-02-16
看你就職時間多久,勞基法有規定要多久前提離職
Zora avatarZora2012-02-20
交接是必然 但訓練到穩定就免了
Tracy avatarTracy2012-02-21
補書面離職資料,按勞基法三年以上三十前天提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