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聽過一種說法
說第一份工作不要找薪水太低的
不然下份工作老闆看到你之前薪水太低
就不願意給高薪
想問一下版上各位年薪百萬大大
如果離職跳槽
在找尋同性質工作的前提下
前份工作是下份工作的敘薪基準
這樣算是常態嗎
例如前份工作如果是40k
下份工作就至少不能低於40k
或是至少要加薪10%才能接受
還是有人有遇過換工作還比前份工作薪水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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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第一份工作不要找薪水太低的
不然下份工作老闆看到你之前薪水太低
就不願意給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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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職跳槽
在找尋同性質工作的前提下
前份工作是下份工作的敘薪基準
這樣算是常態嗎
例如前份工作如果是40k
下份工作就至少不能低於40k
或是至少要加薪10%才能接受
還是有人有遇過換工作還比前份工作薪水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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