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三年前是開工廠的,爸爸是老闆,但因為三年前的一些事故,導致爸爸被人告侵占,現在每個月要還2萬元給對方,,我們也欠了很多人錢,但是我們全家都出去工作,我也休學去賺錢,日子勉強還過得去這幾年我們都有定期繳交,但在兩個月前,爸爸突然沒了工作(他之前在漁市賣魚),家裡的情況越來越差,我也失業了,雖然找到了一份臨時工的工作,只是非常的不穩定(我高三)加上每個月五千元的房租,水電費,欠別人的錢...由於如此,我們每個月已經還不出2萬元這筆
救命!!懂法律的救救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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