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景點導覽人員徵求 - 面試
By Puput
at 2018-05-30T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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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62.3.9.10
排班方式:
1.6/2(六) 下午 樹林潭底公園聖蹟亭
2.6/3(日) 下午 原住民主題部落公園
3.6/9(六) 下午 樹林陳家古厝、礦業老街
*每天時段約1~2小時不等,會有最多60人到現場,可能分為兩團或者一團
導覽時間約1小時,可以包含走走逛逛以及拍照放風時間
4.另外還有一個比較長時間的,
地點:蓋淡礦坑
時間:6/3(日)及6/9(六),早上9點~下午5點
我們自己會有工作人員做協助,但希望有定點的導覽人員可以隨時做講解
會提供費用及便當
每日工作時間: 如上
每日休息時間︰ 第四項每四小時可休息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第四項有午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前三個800元,若地點較遠可以再來信協調增加車馬補助
第四個2500元,一樣可以再協調車馬費
★《工作內容》 替來到現場的民眾做景點的介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 如上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班可諾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李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or [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每項各1人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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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62.3.9.10
排班方式:
1.6/2(六) 下午 樹林潭底公園聖蹟亭
2.6/3(日) 下午 原住民主題部落公園
3.6/9(六) 下午 樹林陳家古厝、礦業老街
*每天時段約1~2小時不等,會有最多60人到現場,可能分為兩團或者一團
導覽時間約1小時,可以包含走走逛逛以及拍照放風時間
4.另外還有一個比較長時間的,
地點:蓋淡礦坑
時間:6/3(日)及6/9(六),早上9點~下午5點
我們自己會有工作人員做協助,但希望有定點的導覽人員可以隨時做講解
會提供費用及便當
每日工作時間: 如上
每日休息時間︰ 第四項每四小時可休息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第四項有午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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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前三個800元,若地點較遠可以再來信協調增加車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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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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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如上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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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班可諾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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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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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rsula
at 2018-06-01T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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