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區國中補習班誠徵->班導師 - 面試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8-07-03T19:27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工作日期:暑假7月9日開始每日下午,開學為8月27日開始每日晚上
排班方式:每週一~五連續上班
每日工作時間:暑假13:00~17:00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時薪180元起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8巷7-1號(捷運新店區公所站2號出口30m)
勞務內容︰管理班級秩序、批改考卷、協助教學與教室清潔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立人電腦文理短期補習班
單位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8巷7-1號
單位證號:社補教社字第95073號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夏主任
聯絡方式︰電郵[email protected] 或 簡訊0920780106、請勿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2日內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話或簡訊通知
面試時間:雙方協同安排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人為止

*補充事項:
1.本補習班為15人學生班級,能有大學班級或社團領導統御經驗者佳。
2.至少擁有國中各學科的基本能力。
3.履歷必要說明目前大學學校科系、高中畢業學校、目前住處、年齡、性別與聯絡方式。
4.為符合法規,無犯罪紀錄為補習班工作之必要條件。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All Comments

文山區補習班徵日文講師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8-07-03T19:17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工作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排班方式:每次授課時間為1.5小時,每周約排2~3天,可配合您的時間排課 ...

中文教案與面試問題翻譯英文人員(已徵到)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8-07-03T18:41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

寵物用品包裝計時人員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8-07-03T18:28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

律師事務所徵工讀生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8-07-03T18:23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

咖啡廳廚房PT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8-07-03T18:11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