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低收入戶申請問題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我在新竹市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目前家中有媽媽我二姐跟一個弟弟4個人住在一起家中的大姐已經嫁出去了媽媽因為身體不好沒辦法正常工作剩我跟姐姐有在工作最近我媽去申請那邊的人說因為我大姐每個月有17800的薪資導致我們全家的收入超過限制但問題是我大姐嫁出去之後沒有工作也蠻久了都在家中帶小孩都沒工作哪來的每個月17800的收入我大姐目前也不在戶籍內為什也被算進去?是因為一等親?以上問題外還想問說新竹市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是?還�

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01-06
目前的低收入申請從申請人為中心開始算申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不管同不同戶籍都會列入計算出嫁的女兒一樣會列入計算,除非這個女兒沒有扶養自己娘家父母的能力要另外提申請書,申請內容就是請政府查核,這個出嫁女兒沒有扶養自己父母的能力,政府查過通過了才可以把這個出嫁女兒不列入計算人口裡至於您大姊的收入認定是地方政府認定的,只要是滿16歲,未滿65歲,就算是有工作能力人口,即使沒有在賺錢,也要用17280~23814認定收入有�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1-05
低收入戶要件:(台灣省)(1)所得:平均每人低於9,210元。(最低生活費)(2)動產(存款加投資):平均每人低於55,000元。(3)不動產(土地及房屋):合計每戶低於260萬。如果你有符合以上條件的話,可向你戶籍的市(鄉)公所的社會科諮詢,再請當地的里長&里幹事幫你出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