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你一下好了,
1. 先說簽禁止到客戶公司上班這件事,這種垃圾條約你不要被他制約了,
這個叫做垃圾,讓你提心吊膽,是綁你的良心,沒實質法律效力。
真的要告,陪他玩真的不要怕!!(求你不要去白癡去請律師,律師費6萬,
好幾年前我為了某件事莫名奇妙被告,告我的人還請律師,我就是認定
我沒錯,沒花錢請律師,結果告我的人,因為上法庭太多次,他自己覺
得太煩,太浪費他的寶貴時間,於是自己撤告了,他還多花6萬請律師真白癡)
你要先考慮他們這種商人的利益關係,他用這種垃圾條約來詐財的話,
要詐騙的錢金額要比做件事價值還高才會實際行動,要不然很不爽還是
不會真行動來告你,勞心、勞時對他有啥好處??
2. 真的發生被告那件事,客戶那麼多,你哪知道這是他們的客戶??你要一
口咬定,你不知情他是客戶,且跟法官講,要是有全台有一半都買他們
的商品,那你不是都不用再換工作了,怎麼換都是犯法,他們用這種不
合理條約來剝奪你的工作權,已經違憲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利,你說你要
反告他們違憲。
3. 真的有這種企業存在,你也不需要在幫這種公司服務了,如果他們真的
有發生提告行動,你甚至可以去找蘋果揭發真相,看到底這件事曝光後
,對你傷害大,還是對他們企業傷害大?連麥當勞跨國大企業,在日本
都可以一點小事,被日本消費者整垮,關掉在日本的好多間分店了,看
他們要不要來玩這個。(你在回想前些日子女惡房東事件,女惡房東叫
房客簽不平等約,且敲詐好多房客,最後垮掉的是房客還是那個女房東?)
以上三點,就是要你安心的換工作,不要被制約了,你不是簽賣身契還是
奴隸條約。奴隸條約也不會被社會接受,違反善良風俗,沒實質效力。
再來談你自身問題,你的自問自答根本看的出來你不想換,你安逸現狀,
害怕改變,一堆網友給你建議換工作,你最後抉擇還是不會換的,所以
直接結案收工,不需給你建議要不要換了。
※ 引述《jas0613 (Queen)》之銘言:
: 首次發文請見諒><
: 小妹畢業邁入第四年,前兩年波折不斷之後目前有了穩定的工作(櫃台業務),
: 上班氣氛和同事之前互動都很良好,也遇到很好的老闆和主管,
: 近來有客戶挖角問我是否願意去擔任它們公司的業助,讓我非常的猶豫。
: 我並沒有不喜歡現在的工作,雖然升遷有所侷限,
: 但是個能允許我做喜歡的事物或規畫下班後行程或進修的好工作,
: 雖然有些業績壓力但是沒有很大,工作相對單純、薪資相對的較少。
: 有意延攬我的是代理SAP ERP的系統顧問公司,
: 對方開出的薪資比現在加上業績獎金都還要高,但是不打卡,可以想見是責任制。
: 若不以薪水而已學習能力論,這邊絕對是能學習到比現在還要多的事物,
: 雖是業務助理但是要求要跟著業務拜訪客戶,從旁學習。
: 但我只是一般文學院學生,這類的東西我沒有概念,
: 也對SAP ERP的產業結構不熟悉,對方的意思是若要勝任業務也要看自己的學習狀況。
: 目前猶豫的點是
: 1.我沒有不喜歡現在的公司,而且我本來的規畫是在這裡服務2~3年,
: 從這之中找到自己真的想投入的東西,另外我也說不出口離職這件事><
: 2.我沒有把握我會投入這個產業,我沒有想過在資訊業裡發展,
: 對這個產業的不熟悉也很猶豫
: 3.這邊準時上下班可以規畫自己進修,但我又不想放棄可能的好機會
: (但我不確定是不是好的,但對方主管也是很好的長輩)
: 4.公司當初簽署的條約是離職後不能在客戶的公司上班,這是個很棘手的問題
: 以上充滿矛盾,是否有人可以協助分析?
: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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