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國產家電的xx貨貨好那家公司,
公司先前離職某人是因為考績被打c最低兩次被迫退休金打折,
強迫用不適任因素離開,聽說還在訴訟,不適任可以做20~30年也滿怪的,
也沒出啥問題就莫名被用績效差資遣。
問一下大家,如果考績被惡意拿來成為打折退休金並資遣老員工的工具,
如果一個做到快退休有一堆專業證明的勞工是20年後的我們,要如何自救?
勞動部現在會管這塊嗎?
還是假借績效資遣又要勞工自己舉證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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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先前離職某人是因為考績被打c最低兩次被迫退休金打折,
強迫用不適任因素離開,聽說還在訴訟,不適任可以做20~30年也滿怪的,
也沒出啥問題就莫名被用績效差資遣。
問一下大家,如果考績被惡意拿來成為打折退休金並資遣老員工的工具,
如果一個做到快退休有一堆專業證明的勞工是20年後的我們,要如何自救?
勞動部現在會管這塊嗎?
還是假借績效資遣又要勞工自己舉證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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