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傷害賠償案件,在考慮是否上訴,熟悉法律的能給些意見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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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因傷害案件,後來跑民事賠償,但結果本人不是很滿意,
很想再上訴,但又怕結果和原金額差異不大,反而又浪費時間金錢,
所以想請問一下各位意見!
病情:臉部撕裂傷5CM(眼睛眉毛間共縫7針)‧右眼挫傷併玻璃體出血‧
次發性青光眼及創傷性虹彩炎‧
事發後曾住院半天觀察!
當初醫生證明只有寫建議休養七天,但是眼壓當時偏高許多,每個禮拜都需回診領眼藥水及追蹤,一個月眼壓視力皆正常後改兩禮拜回診診察,
不能工作損失方面本人要求兩個月薪資,但法官只判賠七天薪資,
本人有點不滿意‧‧‧‧‧
醫療收據也都有附上,總共七份,前後共計兩個月才不需再回診。
若傷在別的部位也就算了,傷在眼睛以後是否有後遺症都不清楚哩。
另外還有申請年終獎金賠償部份,也被法官駁回,
實在很不滿意‧‧�

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11-03
再上訴'才有機會如你所願'獲得較高的賠償金額'且上訴後'是由不同法官審理'對告訴案的見解'不一定與前位法官相同'
也就是說'你只能碰運氣了'
上訴後所承辦的法官若[認同]你所述'那麼自然有希望獲得較高賠償金'
要法官認同'除所述要合一般常情常理外'
多搜集類似此類案例判決引述'會更為法官所接受認同'
祝你好運'心想事成'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10-31
電話去法律諮詢一下
也可以多問問其他律師的意見
多參酌一下對你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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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11-04
又沒有到達無法上班程度,且醫生證明只敘明建議修養七天,所以法官就你所提出之證據證明來做判決,如上訴應無異於現狀;年終獎金看似與此事有關,實則無關,沒有到達長期無法上班程度,回診治療時間次數有導致從事工作中斷程度嗎且是照常理可用正常休假來調配的。除非你還有其他證明那就另當別論,可是就如醫生診斷書開了就不能任意更改,且那是醫生之專業判斷。
Hedy avatarHedy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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