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TbkemSW.jpg
各位好,女友於上月4/7到職,
算一算上班天數共20日,每日皆上滿8小時,
今日收到薪水,卻只有15876-勞健保,
檢視一下薪資單,發現公司老闆以23800除以30,再乘上20的工作天數,
得到15XXX的薪水,
心想若同事月休8天工作天數22天,領23800
女友工作天數20天卻只領15XXX,
請問各位先進未足月之薪水計算方式是否正確,
是否有違反勞基法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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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女友於上月4/7到職,
算一算上班天數共20日,每日皆上滿8小時,
今日收到薪水,卻只有15876-勞健保,
檢視一下薪資單,發現公司老闆以23800除以30,再乘上20的工作天數,
得到15XXX的薪水,
心想若同事月休8天工作天數22天,領23800
女友工作天數20天卻只領15XXX,
請問各位先進未足月之薪水計算方式是否正確,
是否有違反勞基法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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