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跟經理討論業績制度(先前都沒有)
確定後就是照這個獎金制度給獎金
後來換老闆後
雖然比較慢但也是有給獎金
一月因為我業績很好相對的獎金也比較多
這時候財務(股東之一)就反悔不想給了
覺得我只是打打電話為什麼要給獎金?
想請問
如果不給這會有牽涉到法律問題嗎?
我需要蒐集什麼資料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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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後就是照這個獎金制度給獎金
後來換老闆後
雖然比較慢但也是有給獎金
一月因為我業績很好相對的獎金也比較多
這時候財務(股東之一)就反悔不想給了
覺得我只是打打電話為什麼要給獎金?
想請問
如果不給這會有牽涉到法律問題嗎?
我需要蒐集什麼資料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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