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92條詐欺的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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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
甲被乙騙,把畫賣給丙。 (第三人詐欺)
若丙非明知或非可得而知,甲則不能撤銷意思表示。
甲只能向乙求償嗎?

但若
丙是明知甲被騙的事情,又丙把畫賣給丁,
此時甲可依92條撤銷。

丁是否能依92條第二項主張不能撤銷。

或者讓甲撤銷,
讓丙當成無權處分,主張善意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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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ke avatarJake2013-07-01
丙本來就無權處分...主張善意受讓即可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7-02
學者認為物權篇的規定優先92 二項適用
Hedda avatarHedda2013-07-03
看你想用哪條阿...反正結果一樣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7-04
感謝解答
Ida avatarIda2013-07-06
801、948優先92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