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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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題題目為

甲為a地之所有全登記名義人 乙在A地上無權佔有築屋居住達二十年則

A乙得請求登記為A地之所有人 B乙當然取得A地之所有權

C乙當然取得A地之地上權 D甲得行使物權請求權請求乙拆屋還地


答案為D 想問A為什麼不行呢? 依769不是以20年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

雖然他是以登記但772不是也說前五條於已登記不動產也準用之嗎?


請好心高手解惑~~~~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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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6-05
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A是寫"所有人",所以不對.
Hedda avatarHedda2013-06-06
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
Joe avatarJoe2013-06-07
已登記不動產僅能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而非所有權人,並非是
以民法772條:「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而是
Oscar avatarOscar2013-06-12
769條取得時效之要件是以未登記不動產為限
Annie avatarAnnie2013-06-12
我懂法條意思了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