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目前年資3.5年。最近找到新的工作,在離職33天前預告,但公司為了省成本表
示不把特休假休完不發放離職證明書(新工作需要此證明)。
假從8/1到隔年7/31,共有14天。
但我(8月發放14天假,可用的隔年7/31)假太多休不完,便提出填寫願意自願放棄特休
的切結書,公司也不採納這種方式。但
新工作無法等待我休完假再到職。
原公司知法犯法,要順利拿到離職證明書只能申訴嗎?還是時間到我自動去新公司報到,
原公司也得乖乖給我離職證明書?
不知道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是如何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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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不把特休假休完不發放離職證明書(新工作需要此證明)。
假從8/1到隔年7/31,共有14天。
但我(8月發放14天假,可用的隔年7/31)假太多休不完,便提出填寫願意自願放棄特休
的切結書,公司也不採納這種方式。但
新工作無法等待我休完假再到職。
原公司知法犯法,要順利拿到離職證明書只能申訴嗎?還是時間到我自動去新公司報到,
原公司也得乖乖給我離職證明書?
不知道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是如何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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