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終結者!破除有關試用期的五大迷思吧 - 離職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9-05-08T22:27

Table of Contents

嗨大家
應該很多人在面試的時候都有遇過公司提到試用期的規定吧
雖然勞基法現在沒有試用期的規定已經是常識了
但其實還是有很多細節是大家沒注意到的
所以我們就幫大家彙整了一下,希望有所幫助

------以下原文------

圖文網誌好讀版:
https://wp.me/paBRqV-MQ

https://imgur.com/HQNsYJX.jpg

試用期一直都是許多企業用來考核新進員工的制度,而且不同的事業單位可能會訂定短則三個月,長則半年的試用期間,無非是希望能在這段時間磨合勞資雙方的關係,也能更進一步地確認這段關係是否適合存續下去。

大家應該都知道,勞基法早已沒有試用期的相關明文規定,但或許是受到過去經營上的習慣所影響,有些事業單位還是對於試用期存在一些誤解的地方,除了可能會誤觸法令外,也會讓這些才剛找到工作的勞工們權益受損。

到底試用期有哪些普遍的迷思需要破解,我們今天就來逐一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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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一|法令並沒有規定試用期,所以資方完全不能訂?

就算目前的法令沒有明確訂定試用期的規範,但勞動契約的本質仍然是基於私法關係所為的約定,因此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契約的內容如何訂定,只要沒有違反法令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等,還是屬於有效的。

這點我們可以參考一些民事法院的判決,甚至有些判決認為在試用期內只要勞資雙方的其中一方分別認為不適合該工作,就算沒有勞基法所定的事由,仍然可以任意終止勞動契約。

臺灣高等法院97年11月19日勞上易字第75號判決:

「……勞動契約附有試用期間條款者,其當事人間勞動契約之效力自試用期間開始時雖已發生,惟勞雇雙方均保留契約終止權,若勞雇雙方於試用期間內發現工作不適合由該勞工任之,或勞工不適應工作環境者,應認勞雇雙方於未濫用權利情形下,得任意終止勞動契約,無須具備勞基法所規定之法定終止事由。……」

https://imgur.com/hOrldxa.jpg

然而,我們可以看到勞動部對於試用期簡單的解釋,雖然同樣沒有明確的禁止,而是認為勞資雙方只要不違反誠信原則,並在合理期間內訂定試用期間也是可以,但認為如果資方要終止勞動契約時,還是應該要回歸勞基法的規定,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各款的情形時才可以依照資遣程序辦理。

因此,我們仍然建議資方們如果要訂定試用期的話,還是應遵循勞動部的見解為宜,畢竟如果真的認為勞方未能通過試用期的考核,但在年資尚淺的情況下,資遣費的負擔也不會太重,如果都依照法令來走也更能好聚好散,化解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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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二|試用期滿後,雇主認為員工未通過考核就應自動離職?

如同第一個迷思裡所提到的,勞資雙方雖然可以訂定試用期間,但如果試用期滿後認為勞方不能勝任工作,還是應該要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辦理資遣,同時應注意要在10日前向主管機關資遣通報,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詳細資遣流程,請參考「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而不能逼迫員工「自動離職」喔!

此外,由於大部分的試用期都會訂定為三個月,而雇主完成考核後決定要辦理資遣時往往勞工年資也會符合勞基法第16條所定的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要件,資方就應在10天以前預告員工,並在預告期間內給予謀職假等權利。因此,試用期的考核應該要謹慎且有規劃性,而不是臨時或突然就認定勞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請他走路,除了資遣事由認定可能會產生爭議外,資方更可能會因此要另外給付預告工資,也會違反了資遣通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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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三|試用期間內跟一般正式員工不同,因此不適用勞基法?

只要員工到職,無論有沒有書面約定,勞資雙方就等同締結了勞基法第2條所定的「勞動契約」,在今年4月26日三讀通過的修法中,將勞動契約定義為「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一定從屬性程度之契約」,因此對資方而言,從此刻開始便應遵守各項勞動法令的規定。

簡單來說,由於雇主在面試勞工時無論設下多少關卡,但仍然沒辦法真正瞭解該名員工關於業務之能力、操守、適應企業文化及應對態度是否合適,所以可以約定試用期間,以綜合判斷該求職者是否能長期僱用,但並不代表這樣的約定得免除法令課予雇主的責任,所以還是要遵守勞基法與其他法令的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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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四|試用期間不用投保勞健保?

看完迷思三的解答後,這個迷思應該就可以很清楚地判斷當然是不行的吧!有些企業可能會因為員工太頻繁地來來去去,而自己決定要員工任職滿一定期間後才會為其辦理勞健保,但這樣的行為不僅會違反勞工保險條例而受到處分,如果員工不幸在到職沒多久時就發生職業災害,雇主就必須負擔全部的補償責任,而無法以勞保的給付來主張抵充了。

其他因為雇主沒有依法為員工投勞健保所會衍生的問題,可參考我們先前的文章「老闆不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會有哪些問題呢?」,文中會有更詳細的解釋喔!

https://imgur.com/dsVP4Hb.jpg

迷思五|試用期間不算年資?等轉正之後再開始起算?

依照勞基法第84-2條規定,勞工的年資是從「受僱之日」開始計算,而既然如我們上面所說的,就算雙方有約定試用期,但從勞工到職第一天開始勞資雙方就已是勞雇關係,試用期間當然也必須計算年資了。

https://imgur.com/Mt4exA4.jpg

年資最直接影響的就是勞工的特別休假,因此如果雇主與員工約定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時同時勞方也會取得3天的特別休假,若資方在這時候以資遣方式終止勞動契約,雇主就必須折算未休畢的特休給勞方了。

https://imgur.com/Typ3rlj.jpg

然而,若是勞方自己試用期滿後離職呢?雇主同樣有發給未休工資的義務,這是因為依照勞基法第38條第4項前段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目前法令並沒有規定未畢完特休的「歸責性」,因此只要是勞動契約終止而沒休完的特休,雇主仍應折算工資。

https://imgur.com/HmsjUt4.jpg

以上就是我們在實務上常見的試用期爭議與迷思,希望勞方在找到工作、資方找到新夥伴的時候還是要多多注意相關規定,才能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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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force勞動力量|
讓社會多點微笑,讓勞資關係不再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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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9-05-10T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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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5-10T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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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6-07T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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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19-06-10T07:08
推,雖然這些都是常識,也很可惜版上一堆受薪階級不知
道為什麼拼了命要幫資方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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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19-06-10T23:16
勞動諮詢請用此信箱 https://po.mol.gov.tw
歡迎大家踴躍來信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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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6-14T03:44
推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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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6-16T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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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6-19T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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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6-20T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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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6-22T17:22
試用期真的是魔法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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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6-27T09:38
資方自創的新招 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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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19-07-01T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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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19-07-05T16:58
推 勞工也要知道自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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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9-07-06T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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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a
at 2019-07-10T00:30
鬼島試用期不支薪的公司不知道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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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arb Cronin
at 2019-07-13T00:25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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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19-07-14T20:31
感謝以上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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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19-07-17T20:04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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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7-18T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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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7-28T07:45
推用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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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8-01T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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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8-03T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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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mar
at 2019-08-07T02:44
請問可以製作罷工系列嗎?台灣相對其他民主國家罷工概念
幾乎未啟蒙,連勞工普遍都撻伐罷工,這麼M請開化一下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9-08-11T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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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9-08-13T04:34
樓上S大的建議我們會納入參考的,謝謝~

工作環境不穩定 該騎驢找馬嗎?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9-05-08T22:16
大家好 小妹今年24 剛換到第二份工作兩三個月而已 當初是為了職業名稱及工作彈性進來的 薪資在南部沒非常差至少有三 內容是攝影加剪輯 剛進來時公司剛換負責人 新老闆是面試我的人 有些地方老闆應該是看重我的 因為有相關工作經驗 進來後我也在一兩個月的時間變成我 們部門跟老闆之間的窗口 公司環境很彈性 每天有 ...

財經M平方 金融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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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miltion
at 2019-05-08T22:06
以下格式僅供參考,可依個人需求喜好填寫,清楚說明公司及職務類別即可。 -----------------------------以上說明可按ctrl+y刪除--------------------------- -- 公司名稱:財金M平方(MacroMicro) 應徵部門/職務/工作地點:金融研究員 欲 ...

30歲的以上的人生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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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m
at 2019-05-08T20:24
目前這個問題已經煩惱我很久了 希望聽一下板上各位年薪百萬工作大大的心得 大概先簡單介紹我自己 目前30+,內壢大學畢業,就讀會計系 台北人,跟父母住 畢業後進一般會計師事務所二年後(非四大 之後就一直在業界工作到至今 但可笑的是,我從來沒真心喜歡過財務相關的工作 我不想要一整天面對呆板的電腦 ...

想進非營利機構有平台或管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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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19-05-08T16:57
各位先進好。小弟國立大學中字輩商學院碩畢, TOEIC也有金色證書。出社會也7~8年了, 之前的經歷就是上市櫃業務、採購, 因為個人的身體不好,受過一陣子的傷病 感到替商人賺錢似乎不是我想要的。 如果我能直接或間接地替台灣社會有貢獻,或許我會比較喜歡。 然而,求職平台上非營利機構的職缺並不多見, ...

上班族薪情仍差 45%想兼差、34%想當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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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19-05-08T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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