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非餐飲服務業的老闆為什麼不提早一小時下班?
例如例行性工作 我每天事情都提早做完了
在那邊也是滑手機浪費時間
老闆早點放大家走 不是能節省能源成本?
冷氣 電燈關一關
若是忙不完需要加班
那第一小時不算薪水
也就是原本每天8小時 變7小時工作時間
然後7-8那一小時若加班不算薪水
若是超過第8小時再算就好
這樣可以使員工更有效率 老闆也更省成本
不就雙贏 為什麼老闆不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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