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復職與資遣問題 - 工作
By George
at 2010-10-15T00:00
at 2010-10-1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年初因懷孕辦留職停薪,復職日為10月7日但直到目前為止仍無適合的單位讓我復職
10月15日安排第一個面試,但是工作要配合加班到晚上10~11點,這對我來說實在無法配合因為安全問題考量,但是10/22是最終復職日,要在這短短幾天找到適合的單位復職似乎有困難,但是若沒在10/22前復職公司系統會在10/22之後自動轉離職,所以
人事單位希望我能在繼續辦留職停薪或是育嬰假,請問這樣我可以要求公司資遣嗎?
要如何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10月15日安排第一個面試,但是工作要配合加班到晚上10~11點,這對我來說實在無法配合因為安全問題考量,但是10/22是最終復職日,要在這短短幾天找到適合的單位復職似乎有困難,但是若沒在10/22前復職公司系統會在10/22之後自動轉離職,所以
人事單位希望我能在繼續辦留職停薪或是育嬰假,請問這樣我可以要求公司資遣嗎?
要如何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All Comments
By Noah
at 2010-10-19T21:06
at 2010-10-19T21:06
勞工局說明育嬰留職停薪復職爭議案處理情形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發布日期:2010-08-11 任職某銀行之吳君因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申請復職遭不利對待一案,經勞工局了解,吳君曾多次向勞工局承辦人員詢問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育嬰留職停薪之復職規定,承辦人員於與吳君電話諮詢之當下,亦向其表示若公司確有違法事實建請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同時針對公司對其勞動條件變更之事項,可循勞工局專責勞資爭議之業務單位提出勞資爭議協調或調解,若仍有相關法律疑問亦可透過勞工局義務律師諮詢服務。然直至99.6.14日吳君方向勞工局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與勞資爭議調解之申請。 勞工局受理該民眾之育嬰留停復職案之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勞資爭議部份
勞工局於99.6.14受理吳君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於組成調解委員會後於99.7.9召開本案調解會議,調解方案為「勞資雙方針對勞方訴求之主張,1.請勞方與資方人事單位進行協商,並於99.7.14前完成協商,如順利達成和解者,勞方同意撤銷向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之調解案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申請案。2.如上開協商無法達成和解者,由勞資雙方任一方傳真通知勞工局,則本案調解不成立。」惟至99.7.14前勞方並未依約前往,該調解案因勞資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故無法成立。 二、有關申訴性別工作平等部份,說明如下:
勞工局係於99.6.14受理吳君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書,99.6.25發函通知資方於99.7.13至勞工局進行訪談,資方己於99.7.16完成;另勞方部分,亦函請其於99.7.12至勞工局進行訪談,惟勞方因個人原因,調整於99.8.2完成訪談。本案受理至今,依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法案件處理流程已進行至完成訪談紀錄之繕寫,目前對於本案勞、資雙方所提供之資料與訪談紀錄進行調查與比對,近日將針對本案疑義分別函請勞、資雙方提具舉證與說明。 三、提供請領失業給付之資訊與協助
依據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1項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下列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同法第11條第2項亦規定:「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因本案吳君皆符合上述要件,近日將函復吳君有關失業給付之請領資格與給付要件等相關資訊,協助其辦理失業給付之請領。 本(11)日吳君於李文英議員記者會上表示其訴求為爭取資遣費事項,故勞工局將再與吳君確認其意願後,於近日函請勞、資雙方出席該局勞資爭議之資遣費協調會。另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部分,勞工局將於充分審酌勞、資雙方之全部訪談內容、陳述聲明、補充之說明資料與事實調查後提送至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審議。勞工局強調將持續關心勞工權益,並致力消弭職場歧視現象,以建構一個無職場歧視之友善城市。
By Barb Cronin
at 2010-10-17T10:57
at 2010-10-17T10:57
因為你當時是「懷孕」而非「生產」,所以我假設你這段時間的留停並沒有申請到育嬰津貼
若是如上推測,其實我倒覺得你可以先申請育嬰假耶
因為你再繼續申請六個月(時間一定要跟公司講清楚)的育嬰留停,那這段時間你可以照顧寶寶,又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津貼
然後六個月到,若是公司仍無職位可讓你復職,還是必須辦資遣,而因為你之前是留停,所以年資不會增加,公司那時付資遣費跟現在是一樣的金額,對公司也沒差,你若暫時沒找到工作,也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當然若你已領過育嬰津貼,那~就不用再留停了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0-10-17T13:25
at 2010-10-17T13:25
2010-10-15 20:29:32 補充:
電腦轉離職,如果是所謂的自動離職更不可能有遣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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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英文補習班
By Oscar
at 2010-10-15T00:00
at 2010-10-15T00:00
可是想重新找一間英文補習班
目的希望可以考過全名英檢中級或在往上
有沒有人可以推薦 ...
工作...讓我傷透了腦筋........
By Anonymous
at 2010-10-15T00:00
at 2010-10-15T00:00
爸爸酒精中毒戒不掉
By Barb Cronin
at 2010-10-15T00:00
at 2010-10-15T00:00
工作注意力不集中我有學離障礙嗎
By Ursula
at 2010-10-15T00:00
at 2010-10-15T00:00
過年去上海好嗎?
By Vanessa
at 2010-10-15T00:00
at 2010-10-15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