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這樣的公司能從哪個管道申訴?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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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是腳底按摩師,到一家公司上班後,有簽合約,內容如下

1.我必須在xx公司服務滿一年,其當中以保證金6000元暫時抵押 若途中離職 6000

要給公司 ----------這筆我已拿回

現在有碰到問題的地方是 在調解當中 店方說我有拿它的產品*3 就是拿了三包產品

但是這些產品 是以一個夾鏈袋裝起來的 一包要價1500元 但這產品在公司做客人時

一包我們需給公司100-200元 但他卻跟調解員說 產品是跟廠商拿的 無法退費 請問

這樣算消費糾紛嗎?有何管道能申訴勒?請各位懂得鄉民 站內信告知我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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