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因為今天工作上遇到一些勞資相關問題,所以正在研究相關法源...
整理一些QA供參。如有問題歡迎一起討論^^
一、一般公司都有職福會嗎?
職工福利委員會是依法令(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公司應成立之委員會。
法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92年3月24日勞福一字第0920016167號令: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訂定「其他企業組織之範圍」,為平時僱用職工在
50人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
換句話說,若你公司員工有50人以上卻沒有成立職福會,是違法行為,可以檢舉。
二、為什麼職福會要扣我薪水?
職福會的經費來源為:
一、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二、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三、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
四、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法源: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
所以扣超過這個金額也是違法,大家回去看看自己的薪資條唷。
三、職福會能為我做什麼?
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及項目:
(一)福利輔助項目:婚、喪、喜、慶、生育、傷病、急難救助、急難貸款、災害輔助等
(二)教育獎助項目:勞工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等。
(三)休閒育樂項目:文康活動、社團活動、休閒旅遊、育樂設施等。
(四)其他福利事項:年節慰問、團體保險、住宅貸款利息補助、職工儲蓄保險、職工儲
蓄購屋、托兒及眷屬照顧補助、退休職工慰問、其他福利等。
法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勞福一字第○九三○○三五五一四號令
換句話說,這是用你的錢(加上公司提撥的錢)換取一定程度的員工福利。
你可以選擇不要參加活動,但這是你依法應得的福利。
一般(有道德的?)公司應該會把三節獎金、健檢等公司福利跟職福會提供的服務分開,
但在求職時還是要注意這方面的話術。
有的公司會把給員工的福利說得天花亂墜,但其實只是從職福會應該出的福利。
四、從職福會所得到的禮金或禮品是否會列入所得?
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員工各項補助費時,得免予扣繳,但仍應於次一年度1月底前向該管
稽徵機關列單申報受領補助費員工「其他所得」之免扣繳憑單。
也就是說,雖然這是你的所得,但公司/國稅局不能就這個部分的收入扣你所得稅。
法源: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
可參考的法律資料:
勞動部-勞工福利資訊網 https://wfs.mol.gov.tw/WFWeb/Web/laws_lis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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