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條款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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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的各位大大

小弟這裡有幾個關於競業禁止條款的問題

想要請教

在下的工作是藥品製程的研究開發員
在進入公司的時候
簽了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
確保受雇期間不會有兼差以及限制離職後的去路

問題是
條約上面寫著 "甲方(小弟)確實了解保密及競爭或合意終止或期間屆滿後二年內
不得任職於與乙方或其所屬機構有競爭或競爭之虞之公司或個人或研發機構,或一年內
不得從事或參與或相同或類似之專案計畫內容。"

這前後的嚴格度有不小的差距
按照前面的說法 兩年內都不能去類似公司做事
但按照後面的說法 只要一年內不做一樣或類似的案子就可以了
請問我的理解是不是有問題
這樣子我是不是只要遵守後面那條就好了?

另外
當初簽的這份條約上
沒有提到公司會對甲方做的任何補償
也就是說離職後二年內的競業禁止期間
不會支付部分薪水
請問一下
那這份競業禁止合約是否還有效力?
是自動失效?
還是公司再補上補償就可以自動生效?

還是要我進了B公司 被原公司告
經過裁決 要賠償 在原公司補上賠償後
那我是不是就要賠償原公司的損失?

這關係到我找新工作的時候
是不是能直接找同樣性質的工作
想請版上的大大提供專業見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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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6-03
這問題該不會細到要找律師諮詢吧......囧
Isla avatarIsla2016-06-07
應該是兩者皆不可
Dinah avatarDinah2016-06-11
勞動部近日公布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明訂有競業禁止
條款的公司,須在競業禁止期間,給勞工離職時月平均工資
的一半作為補償,否則競業禁止無效,最快六月實施。
今年初的新聞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6-13
新的勞基法9-1條可以參考一下。
Lily avatarLily2016-06-16
基本上,如果貴公司在未來兩年內沒有給你半薪,這個
Emma avatarEmma2016-06-17
競業禁止根本就是寫好玩的。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6-21
有沒有校,還得看離職後有沒有給錢呀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6-25
競業條款 需符合 時間 多長 地點為何 補償方式
有缺就不用管了 嚇人用的告也告不贏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6-29
合約還有事後補條款要求你遵守這種事情??
Zanna avatarZanna2016-07-02
你簽的是無效合約 補補償的叫新合約 不相關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7-03
給半薪的部分好像還是施行細則的草案而已
Adele avatarAdele2016-07-06
旋轉門條款這段其實滿久的議題了......如果合約抵觸法
Emma avatarEmma2016-07-06
刪推文?...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7-08
沒給錢就無效,公司一定輸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7-11
除非公司之前有給你競業獎金;
但判例頂多是把員工的獎金吐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