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題建議方式分享 EX:法條寫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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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不知道到底該選那個分類好...orz
如果選錯了,請大家再告訴我,我會修改一下。

其實不是我有疑問,而是想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學校老師告訴我的一些考試注意事項。

最近在一門研習課的畢業考,老師特地拿了國家考試專用模擬試卷給我們寫,
希望可以先讓我們體驗一下考試真正寫起來的感覺。

然後今天老師便針對我們寫考卷的一些錯誤,做出了說明與建議,
因為我記得自己之前在版上搜尋,似乎都沒有太完整或肯定的答案,
所以希望可以分享出來幫助到一些人^^

另外要先提的是,我的老師目前是執業律師,
也有在批改國家考試的考卷,與很多改題老師也都很熟捻,
會這樣介紹是希望能提高可信度,但要是不想信也就算了= ="

以下正文開始。


一、法條寫法:
1.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過去是有要求要這樣書寫法條,這樣寫是沒錯的,但是很累。
2.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但書第1款(○)
公文程式條例修改之後可以這樣寫,而且現在都是橫式公文,
因此現在這樣寫是OK的,醒目又省時。

3.行政程序法§117I(X)
雖然現在坊間不論是課本還是參考書都常用,
但還是很多改題老師不接受這樣的方式,所以請不要用!
4.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七條(X)
立法院公佈出來的是第一種,這個是錯的!(我以前都會這樣寫QQ)


二、釋字寫法:
同上一,可以採用數字,EX:大法官釋字第443號。
但是!有些釋字請大家要注意,引用的究竟是"解釋文"還是解釋"理由書"!
如果記不清楚了,請愛用「意旨」兩個字 XD


三、簡稱:
有時候遇到一些名詞,EX: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程序法等等,
但考試要節省時間啊!沒有空一直抄吧!
所以可以在第一次提到時,先寫出全銜,然後將簡稱用括號寫在後面,
EX:公務員人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稱保訓會)


四、題號寫法:
原則是依照題目所給的下去寫,如果題目是:
壹、貳、參,然後各題中再一、二、三,就請遵照他給的去寫。
使用題號順序為一 → (一) → 1 → (1)。

請盡量不要使用甲、乙、丙作為題號標示,理由很簡單,
很多題目內容就已經有甲乙丙了,這樣會很混亂。
至於I、II這樣的寫法,禁用!!


五、跳題:
絕對不要因為第三題簡單,就從考卷第一頁開始寫第三題,
老師說他曾經考過一份考卷便是如此,
他自己是改第二題,結果發現第三題的改題老師因為考生跳題,
所以沒有注意到學生有作答,便自己加註上題號,然後該題批改為0分= =


老師今天提醒我們的事情大概就這樣,抱歉因為我不會上色,
所以可能也些人覺得看來辛苦,敬請見諒。

考試很多時候還是要靠一點運氣,
如果可以避免掉一些錯誤的機會,相信多少可以添上幾分。
但願這篇有幫助到大家,最後祝大家早日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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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生活
會快樂也會寂寞
生活 生活
明天我們好好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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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09-06-14
謝謝分享
Zora avatarZora2009-06-19
感謝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6-20
很實用!!
James avatarJames2009-06-25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06-26
謝謝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9-06-30
認識幾個朋友寫簡體字 法條寫§117 也有考上律司 Orz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6-30
很有用的分享,謝謝原PO
Leila avatarLeila2009-07-01
一 目 了 然 ~~
Megan avatarMegan2009-07-01
因為法條怎麼寫不是最重要的阿,重點是內容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7-03
拼運氣...改題的人怎麼想不是我們能掌握的,減少變數...
John avatarJohn2009-07-06
相信你 但覺得你的老師注重這種小地方沒什麼意義
Emma avatarEmma2009-07-07
非常適用,謝謝你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7-11
推~~真的很受用!謝謝!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9-07-14
推~~真的很受用!謝謝!
Olivia avatarOlivia2009-07-16
感謝 推
Xanthe avatarXanthe2009-07-19
推 很實用 謝謝啦 ~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07-21
推推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7-21
謝謝分享 收穫很大
Thomas avatarThomas2009-07-25
謝謝分享 很實用^^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7-27
推~
Steve avatarSteve2009-07-30
謝謝分享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07-30
非常同意六樓的說法耶^^
Steve avatarSteve2009-07-31
跟補習班某博士生教的一樣 應該是比較偏學術用法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08-02
我不覺得老師注意這個是沒意義的,畢竟有些時候真的很講運氣
Mia avatarMia2009-08-04
老師所想的無非是希望我們可以減少出錯的機會,沒什麼不好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9-08-05
大多數人並不是高分群,少那一兩分是很重要的吧
Andy avatarAndy2009-08-08
如果有好的方式可以遵行,我會覺得很放心。我是這樣想的^^
Doris avatarDoris2009-08-12
推 沒注意有上是因為夠強 可能有人因為這被扣幾分而沒上
Belly avatarBelly2009-08-14
很實用.推~
Dora avatarDora2009-08-18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08-22
你所提的都是補習班老師一直跟我們強調的 所以真的要注意哦
Damian avatarDamian2009-08-25
感謝分享, 已收入精華區:)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8-27
有看有推 謝謝你 :)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09-01
非常實用 雖然真的寫不完的時候 寫完是第一要務 但是你
還是非常這位大德感謝無私的分享
Kumar avatarKumar2009-09-02
推!!! 謝謝分享 !!
Olga avatarOlga2009-09-06
感謝分享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9-09
謝謝分享!!疑惑好久了~
Lily avatarLily2009-09-12
幫推,不過說真的,我真的覺得考選部有必要直接在簡章直接
規定解題格式,不然扣這種分數,真的很無聊。
Queena avatarQueena2009-09-16
感謝
Noah avatarNoah2009-09-20
感謝~
Zanna avatarZanna2009-09-22
謝謝分享..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9-22
感謝分享
Cara avatarCara2009-09-27
感謝分享!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9-29
推依個啦~~
Ina avatarIna2009-09-30
我的寫法 跟版大一.2是一樣的 XD感謝分享
Donna avatarDonna2009-09-30
謝謝分享
Zanna avatarZanna2009-10-04
感謝分享 原來以前我也是寫錯法條的方式
Liam avatarLiam2009-10-05
謝謝分享~借轉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9-10-07
感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