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傷病給付疑問?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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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3月12號於工廠摔倒-右膝蓋旁瘀青有小破皮
3月23日小破皮引發蜂窩性組織炎急診入院開刀治療
3月29日出院,出院後每日回診換藥,
一直到現在每週一次都還在回診中!!
問題來摟!!
職災傷病給付是不能工作的第四天起開始給付!!
醫院說只要在兩年內,且最後一次回診時
再請醫師開勞保局專用證明書至工會請領
那為什麼我今天去職業工會補資料時小姐跟我說要在2~3個月內請領完畢?
說不能拖兩年那麼久????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4-12
1:工會的會務小姐專業需加強!
2:住院才從第三天算起!
3:第一天至最後一次治療為止,再開立傷病診断書即可!
高雄市幼兒托育職業工會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frguo2005%E5%8D%94%E5%8...
有疑問可在部落格留言: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4-13
因此工會小姐說錯了
職業災害給付的確是
治療終止後兩年內都可以申請
理賠第一年為投保薪資的70%
第二年為50%
所以醫院說的才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