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問題求教 小複雜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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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小弟於某日下班途中交通意外受傷,骨折送醫開刀,經休養2個多月後回到公司上班。

這部分公司有讓我請公傷假沒有問題。

但後續又有併發症發生(同一事故),需要持續一個月1到5上午到醫院進行治療。

我有問勞保局說這部分只要有醫生證明治療必要性是符合職災的。

現在主要問題是本來以為就這一個月每天上半天班就好,但公司不願意讓我再請公傷假
,以及主管在工作上的的各種刁難(受傷後整個人黑掉)。

想請問我目前的情形有什麼可以爭取嗎? 我朋友是叫我別受這種鳥氣,

離職後再找工作就好(也說到勞保局協調很難跟大公司爭取到適合的權益-
百大公司的小員工),另外也說調解的話會留下紀錄,對之後求職不利?


目前自己的想法是跟公司談看看希望要到非自願離職證明(畢竟還需要長期復健)

或是有什麼我比較能爭取到的權益嗎?

請問像我這種情況...各位大大能給我點建議嗎? 萬分感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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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6-11-11
公司用大絕 直接給你留職停薪的選項 你該怎麼解決?
Linda avatarLinda2016-11-13
這一點之前有問勞保局他說 接受留職停薪就是放棄權益
Doris avatarDoris2016-11-14
叫我有問題可以去申訴= =..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1-16
我只是迷網 真的走到申訴我可以爭取什麼 這家公司我其實
不想再待了....心寒
Ula avatarUla2016-11-19
申訴就對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1-21
可以打電話問勞動局,調解留啥紀錄?想太多
Olga avatarOlga2016-11-26
職災記得讓公司開立證明 然後主管如果提變更你工作內容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1-29
記得不要直接口頭答應 你可以不同意公司變更你的工作內容
公司如果硬改就有違法的問題可以申請調解請求給付原本的
薪資
John avatarJohn2016-12-02
感謝樓上的大大 我會注意
Tom avatarTom2016-12-06
找律師吧
Isla avatarIsla2016-12-08
要非自願離職就是黑到被開除啊
Kelly avatarKelly2016-12-10
台灣勞工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