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台中市公車由後方追撞....理賠態度刁蠻殺很大 - 工作
By Leila
at 2009-08-26T00:00
at 2009-08-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六月份某週六下午在台中市文心路中港路口被某台x客運由摩托車左後方追撞且拖行約10公尺....
事發當下司機態度冷淡表示別等警察來ㄌ...他願意付我500元就醫....
我當場傻眼...雖負傷..衣衫不整且嚴重走光...我能堅持報警且做完筆錄才願意至醫院處理傷口
再等待警察ㄉ同時...對方ㄉ稽核跟理賠人員已如禿鷹般火速趕來
不免俗的....他們三人先大聲ㄉ咬耳朵(內容大綱是指責司機幹麼不先給她幾千元?叫她不用報警啦!)
直到警察出現他們才站在我眼前表示台x客運會負責我ㄉ損失
由於我唯一ㄉ上班交通工具已屁股開花無法使用...需要盡快維修
完畢免ㄉ造成我上班不便
詢問是否我可自行到我家樓下ㄉyamaha車行維修較快?
台x人員表示他們有配合ㄉ車行會幫我處理...
交通方面他們則說沒關西...要我收集收據即可.................
就這樣.........過ㄌ兩個禮拜....我ㄉ小白一直沒回到我身邊
他們也宛如人間蒸發...音訊全無
我只好自己撥電數次去詢問我ㄉ摩托車是好ㄌ沒?
順道反應預付ㄉ程車資對我這個小上班族而言有點沉重
理賠人員表示"阿就調不到零件阿 !阿妳就收據留著到時申請啦!"
直到我跟小白重逢ㄉ那天我才知道
原來車行ㄉ老闆就是其中一人
我ㄉ惡夢就此開始...............................
因我尚在中國醫藥學院復健當中...醫療費用還會產生
我那時手上ㄉ收據(計程車資...公司請假扣款證明...醫療門診收據...等) 已達兩萬元
那人員卻要我當下簽和解書....表示先簽!日後ㄉ收據到時再請!
但卻只願付一萬元@.@因車禍理賠中根本沒車資這條可申請
更別說精神賠償ㄌ
他說每人金額不同..如果是我是林志玲就不一樣 ㄌ
我覺ㄉ有詐....拒簽
事後詢問有法律相關背景ㄉ專業人士及上網搜索
發現台x個運從司機到稽核甚至是理賠人員都不老實
想矇我們這些沒法律常識ㄉ老百姓
矇ㄉ過就算 ....矇不過在說....
之後我到交通對申請判定單(台x客運100%錯)也申請ㄌ調解
只是希望能有法律公證人能來維持正義
結果還是一樣
我表明我已夠雖ㄌ...莫名其妙被撞還要請假扣新來調解
我不想再來ㄌ
司機卻更理直氣壯ㄉ叫他一 天日薪起碼有2000
他們台x只最多付我三萬元
但我日後ㄉ復健掛號及部分負擔就要一萬出頭ㄟ
沒理由被撞還要自己掏錢看醫生吧?
調解員聽ㄌ臉也綠ㄌ..表示要他們釋出誠意來調解
但我想這社會以道德淪喪至此
我想跟他玩ㄌ
我要告他.........有何必殺技.....?
請線上ㄉ朋友們給我方向吧!
ps附帶問一下....保法院會不會真ㄉ很麻煩呀?
我可不希望為ㄌ教訓台x客運賠ㄌ工作
事發當下司機態度冷淡表示別等警察來ㄌ...他願意付我500元就醫....
我當場傻眼...雖負傷..衣衫不整且嚴重走光...我能堅持報警且做完筆錄才願意至醫院處理傷口
再等待警察ㄉ同時...對方ㄉ稽核跟理賠人員已如禿鷹般火速趕來
不免俗的....他們三人先大聲ㄉ咬耳朵(內容大綱是指責司機幹麼不先給她幾千元?叫她不用報警啦!)
直到警察出現他們才站在我眼前表示台x客運會負責我ㄉ損失
由於我唯一ㄉ上班交通工具已屁股開花無法使用...需要盡快維修
完畢免ㄉ造成我上班不便
詢問是否我可自行到我家樓下ㄉyamaha車行維修較快?
台x人員表示他們有配合ㄉ車行會幫我處理...
交通方面他們則說沒關西...要我收集收據即可.................
就這樣.........過ㄌ兩個禮拜....我ㄉ小白一直沒回到我身邊
他們也宛如人間蒸發...音訊全無
我只好自己撥電數次去詢問我ㄉ摩托車是好ㄌ沒?
順道反應預付ㄉ程車資對我這個小上班族而言有點沉重
理賠人員表示"阿就調不到零件阿 !阿妳就收據留著到時申請啦!"
直到我跟小白重逢ㄉ那天我才知道
原來車行ㄉ老闆就是其中一人
我ㄉ惡夢就此開始...............................
因我尚在中國醫藥學院復健當中...醫療費用還會產生
我那時手上ㄉ收據(計程車資...公司請假扣款證明...醫療門診收據...等) 已達兩萬元
那人員卻要我當下簽和解書....表示先簽!日後ㄉ收據到時再請!
但卻只願付一萬元@.@因車禍理賠中根本沒車資這條可申請
更別說精神賠償ㄌ
他說每人金額不同..如果是我是林志玲就不一樣 ㄌ
我覺ㄉ有詐....拒簽
事後詢問有法律相關背景ㄉ專業人士及上網搜索
發現台x個運從司機到稽核甚至是理賠人員都不老實
想矇我們這些沒法律常識ㄉ老百姓
矇ㄉ過就算 ....矇不過在說....
之後我到交通對申請判定單(台x客運100%錯)也申請ㄌ調解
只是希望能有法律公證人能來維持正義
結果還是一樣
我表明我已夠雖ㄌ...莫名其妙被撞還要請假扣新來調解
我不想再來ㄌ
司機卻更理直氣壯ㄉ叫他一 天日薪起碼有2000
他們台x只最多付我三萬元
但我日後ㄉ復健掛號及部分負擔就要一萬出頭ㄟ
沒理由被撞還要自己掏錢看醫生吧?
調解員聽ㄌ臉也綠ㄌ..表示要他們釋出誠意來調解
但我想這社會以道德淪喪至此
我想跟他玩ㄌ
我要告他.........有何必殺技.....?
請線上ㄉ朋友們給我方向吧!
ps附帶問一下....保法院會不會真ㄉ很麻煩呀?
我可不希望為ㄌ教訓台x客運賠ㄌ工作
All Comments
By Gary
at 2009-08-28T21:20
at 2009-08-28T21:20
你當時[拒簽和解書]是完全正確的!
千萬別輕易簽立和解書,簽立之後就無反悔的機會。
民法第738條:
和解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之。
民法第737條:
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
本案屬追撞事故,原本就是後方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應負起肇事完全責任,由對方的[稽核跟理賠人員]罵肇事司機態度,就能理解,他們[心知肚明]是他們的錯。
不過"
各說各話的片面陳述,都無法被法院所接受的。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所以一定要有[法源依據],才得以[名正言順]的提出求償。
正確的作法如下: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你]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業務過失傷害罪[營業大客車]。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對方是否有保險和保什麼險,都與被害人無關,必須導正你的觀念,你的求償對象是對方肇事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協調ˋ處理而已,記住你和解對象ˋ提告的對象,都是對方肇事當事人。
現在無須去在意,機車零件那種小問題,[以刑逼民],一向是受傷被害人,手上[最佳的籌碼]。
肇事當事人[司機],既然說話那麼囂張,就無須再給他有任何喘息的機會,也不需浪費時間再度申請調解。
我們稱這種人是典型,不見棺材不流淚型的被告,那就要他等著被起訴ˋ被判刑,同時留下一筆刑事前科紀錄,這點100%不用懷疑,絕對是可以預期的最終結果。
你還是趕快在追訴期限案發6個內,就刑事部份提告,才是正確的作法,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技巧,逼迫對方也是你的最佳籌碼。
現在對方最怕的就是你對他提出業務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對方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對方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
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三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9萬元,縱使輕傷獲得輕判拘役50天也要花5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
民事部份"
可以考慮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只不得在警局提出,連在地檢署都不得提出,縱使提出也會被地檢署,依違背刑事訴訟法而直接遭受駁回。
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簡單的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檢方偵查終結ˋ提起公訴之後,進入法院一審時,在辯論終結之前的,任何時段ˋ或庭訊中,在刑事庭逕行提出,法院會要求你遞狀。
但不表示刑事庭就一定會就民事部份一併做出判決,金額差距太大還是會移往民事庭繼續審理,差別在於不用繳交裁判費用[俗稱訴訟費]。
換言之:
在實務上刑事尚未確定之前,民事部份必然會有爭議存在,所以縱使已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並不代表民事部份就一定會提早審理ˋ判決。
訴訟程序:
回原處理單位,找原處理警員,說明要正式製作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筆錄即可。
原單位製作筆錄後,警方會隨案將現場圖ˋ照片~等警訊資料附卷,轉送刑事組,再由刑事組函送地檢署,接著就在你家等候傳票即可,無須自己撰寫。
雖然刑事部份"
只能針對行為當事人[肇事駕駛]提告而已。
民事部份"
假設[肇事駕駛]無力給付民事的賠償,民事部份:你可以在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時,要將該交通公司[連同負責人],依據民法第188條1項,一併列入被告,屆時公司不處理都不行。
數十年來直至目前為止,在所有類事案例經驗中,還沒有任何一家交通公司能逃脫過此責任。
例如:
之前的梅山遊覽車大車禍案例也同。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法條的用意並不代表,公司或車主就是要替肇事行為人賠償,立法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被害人的權益,免於求償無門的窘境而已。
2009-08-31 05:18:19 補充:
求償的路真的很漫長,沒錯!
訴訟乃不得已之手段,其冗長的程序很累人的,任何一種官司打下來,少則數月ˋ多則數年,造成雙方精疲力竭,其最終的判決結果,肯定都不是雙方原先所預期的結果。
告訴乃論案件,若有和解機會,儘可能雙方都能各退一步ˋ海闊天空。
懂法者雖然得以輕易告知法條所在,但也有其義務與責任告知求助者,利害關係之所在,尤其消耗人力ˋ物力ˋ財力之[訴訟成本],以上個人建議與提醒僅提供你作為參考。
By Caroline
at 2009-08-28T02:50
at 2009-08-28T02:50
2.請去當初幫你開立單據的交通隊 重新提出告訴 作筆錄
3.以過失傷害罪及要求民事損害賠償
介紹你一個 奇摩交通方面的專家 {{ 啊旭 }}
底下是他奇摩知識家的介紹 他會很清楚的回答你
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my?show=AE0294839...
By Andy
at 2009-08-30T04:51
at 2009-08-30T04:51
不知道妳一開始是怎麼處理,可能妳太好說話了才會讓他們一拖再拖,什麼車會調不到貨怎麼可能。
妳可能要在問一下要準備什麼資料證據,如果真的要告的話,如果和解不成。
By Olive
at 2009-08-30T16:24
at 2009-08-30T16:24
By Mason
at 2009-08-28T21:17
at 2009-08-28T21:17
就是把人弄傷的那方 要負責被害那方的所有負擔
這是基本吧= =
你還是告法院好了
最好請律師 把經過說給律師聽 他們很懂得
假如你擔心請不起律師... 現在好像有免費的
去市公所問問
Related Posts
☆加入【演藝圈】
By Susan
at 2009-08-26T00:00
at 2009-08-26T00:00
可以給我建議嗎?作家媳婦怎麼做呢?
By Leila
at 2009-08-26T00:00
at 2009-08-26T00:00
這樣有沒有辦法申請失業補助..
By Catherine
at 2009-08-26T00:00
at 2009-08-26T00:00
未滿18帳戶被盜用
By Irma
at 2009-08-26T00:00
at 2009-08-26T00:00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要怎麼申請需要什麼資格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08-26T00:00
at 2009-08-2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