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惡意遣散,欲進行申訴之問題請教(續)_ … - 離職
By Blanche
at 2007-12-18T10:59
at 2007-12-18T10:5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ackerbobo (Look Ahead)》之銘言:
: 今天去勞工局詢問一些申訴事宜...
: 在義工的建議與幫助下上勞保局調出了我的投保資料
: 現在確定之前就就職的A公司,在勞保部分是將我登記在B公司下.
: 勞工局和勞保局的人有講這已經確確實實違法了.....
: 但同時...也發現了更多讓人生氣的事實......
: 目前有幾點疑問,想再請問板上了解相關法規的大大幫忙解答:
: 1. 薪資部分:
: 關於薪資部分,如何調查公司是將我登記為A公司或B公司名下呢?
: 因為雖然勞保是報在B公司名下,但怕薪水可能又是報在不同公司名下...
: 2. 勞保部分:
: 1.) 公司每個月皆會扣除我的薪水的6%,說是為了繳交勞健保費...
: 但勞基法有規定,這6%不可以由員工的薪水內扣除,而必須是由公司負擔.
這是勞保還是勞退 別搞混了
勞保歸勞保 勞退歸勞退
勞退的6%依照規定是公司負擔 除非你願意自提
: 2.) 公司在10月與11月沒替我投保,卻還從我薪水裡扣掉6%(約1000多元/月)
沒有投保 那表示已經退保轉出了嗎?勞保健保通常是在一起的
如果勞保沒了 那麼健保也應該同時轉出了
到時候健保局會找你補繳健保費 負擔就不一樣了
6% 1000多元 推算回去 公司申報的投保金額可能是17280
: 3.) 公司5月份只替我保600多元的勞保,卻從我的薪水裡扣掉900多元.
如果以17280來算 應該不會到600多元 數字對不上
可能要請勞保局深入追查
健保的部分建議也查一查
: 4.) 公司沒在我到職日當天就幫我投保.
: 3. 其他:
: 1.) 要向公司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但公司裝不知這是什麼不肯發.
有可能裝傻也有可能真的不知 這部分請勞工局協助
: * 非自願離職證明之功用:
: 失業後如果沒有非自願離職單和投保年資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話,
: 便無法申請失業補助,失業期間勞健保費還是要交的,
: ...所以公司少幫我報勞保天數那也會影響我的投保年資
失業期間勞保可以不繳 但是這樣可能造成投保期間的中斷
健保則是算月的 如果月初離職 月底到新公司報到
理論上當月份健保掛在新公司下面 健保不會中斷
新公司也要負擔當月健保單位負擔的部分
如果月底不在職 就要依附眷屬(有某些條件)或是到市公所投保
或是等著收健保局的催繳通知
: * 需要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原因:
: 工作已經快滿一年,而最近才剛被轉調職務都還沒滿半個月,
: 公司就突然以不能勝任職務為理由要求我簽自願離職單....
如果你簽了 公司大可否認資遣 因為那是自願離職
除非你能提出其他證據證明 這部分對你很不利
: 2.) 如果我名字是登記在B公司名下,那A公司在勞保局進行調查時,
: 可輕易的不承認有我這名員工? 而避開責任歸屬......
這是舉證問題
: 3.) 如何讓勞工局主動介入查詢公司是否針對以上述幾點行為(ex.不合理扣除6%薪資)
: 可能是有逃漏稅的嫌疑...
: 如果只針對以上幾點公司確實有逃漏稅的舉動,勞工局會主動對他們提出告訴嗎?
如果公司有逃漏稅的嫌疑 應該找國稅局檢舉比較適合
畢竟抓逃漏稅是他們的業務範圍
最後 向後看之餘 也別忘了向前看
往未來的方向看收穫會比較大
往過去的方向看 能拿回的東西有限
這部分你要自己衡量 我也是花了幾年的時間才體認到的
--
: 今天去勞工局詢問一些申訴事宜...
: 在義工的建議與幫助下上勞保局調出了我的投保資料
: 現在確定之前就就職的A公司,在勞保部分是將我登記在B公司下.
: 勞工局和勞保局的人有講這已經確確實實違法了.....
: 但同時...也發現了更多讓人生氣的事實......
: 目前有幾點疑問,想再請問板上了解相關法規的大大幫忙解答:
: 1. 薪資部分:
: 關於薪資部分,如何調查公司是將我登記為A公司或B公司名下呢?
: 因為雖然勞保是報在B公司名下,但怕薪水可能又是報在不同公司名下...
: 2. 勞保部分:
: 1.) 公司每個月皆會扣除我的薪水的6%,說是為了繳交勞健保費...
: 但勞基法有規定,這6%不可以由員工的薪水內扣除,而必須是由公司負擔.
這是勞保還是勞退 別搞混了
勞保歸勞保 勞退歸勞退
勞退的6%依照規定是公司負擔 除非你願意自提
: 2.) 公司在10月與11月沒替我投保,卻還從我薪水裡扣掉6%(約1000多元/月)
沒有投保 那表示已經退保轉出了嗎?勞保健保通常是在一起的
如果勞保沒了 那麼健保也應該同時轉出了
到時候健保局會找你補繳健保費 負擔就不一樣了
6% 1000多元 推算回去 公司申報的投保金額可能是17280
: 3.) 公司5月份只替我保600多元的勞保,卻從我的薪水裡扣掉900多元.
如果以17280來算 應該不會到600多元 數字對不上
可能要請勞保局深入追查
健保的部分建議也查一查
: 4.) 公司沒在我到職日當天就幫我投保.
: 3. 其他:
: 1.) 要向公司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但公司裝不知這是什麼不肯發.
有可能裝傻也有可能真的不知 這部分請勞工局協助
: * 非自願離職證明之功用:
: 失業後如果沒有非自願離職單和投保年資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話,
: 便無法申請失業補助,失業期間勞健保費還是要交的,
: ...所以公司少幫我報勞保天數那也會影響我的投保年資
失業期間勞保可以不繳 但是這樣可能造成投保期間的中斷
健保則是算月的 如果月初離職 月底到新公司報到
理論上當月份健保掛在新公司下面 健保不會中斷
新公司也要負擔當月健保單位負擔的部分
如果月底不在職 就要依附眷屬(有某些條件)或是到市公所投保
或是等著收健保局的催繳通知
: * 需要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原因:
: 工作已經快滿一年,而最近才剛被轉調職務都還沒滿半個月,
: 公司就突然以不能勝任職務為理由要求我簽自願離職單....
如果你簽了 公司大可否認資遣 因為那是自願離職
除非你能提出其他證據證明 這部分對你很不利
: 2.) 如果我名字是登記在B公司名下,那A公司在勞保局進行調查時,
: 可輕易的不承認有我這名員工? 而避開責任歸屬......
這是舉證問題
: 3.) 如何讓勞工局主動介入查詢公司是否針對以上述幾點行為(ex.不合理扣除6%薪資)
: 可能是有逃漏稅的嫌疑...
: 如果只針對以上幾點公司確實有逃漏稅的舉動,勞工局會主動對他們提出告訴嗎?
如果公司有逃漏稅的嫌疑 應該找國稅局檢舉比較適合
畢竟抓逃漏稅是他們的業務範圍
最後 向後看之餘 也別忘了向前看
往未來的方向看收穫會比較大
往過去的方向看 能拿回的東西有限
這部分你要自己衡量 我也是花了幾年的時間才體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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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ora
at 2007-12-22T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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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at 2007-12-24T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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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07-12-26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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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elia
at 2007-12-29T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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