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社會工作總會遇到的,今天(算昨天吧)被上面通知做到下班
理由:沒訂單,部門不需要太多人,嗯......沒生意就從做最久的開始裁?
業務都不用交接?我看著接替人哀求的眼神,嘆口氣說你自求多福
離開公司只拿了張離職証明,上面勾選非自願離職,依據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回到家稍稍平復一下心情後,開始考慮接下來的問題,畢竟沒遇過沒經驗
麻煩各位方便提供意見,感謝
1.被資遣只拿了張非自願離職就行了嗎?爬文說還有在職証明
資遣費的部份公司說會給,連同預告薪資,這需要書面証明嗎?
2.接下來我該去就業服務站還是勞工局?就業服務站找離家近的就可以嗎?
以上,還望各位提點,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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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沒訂單,部門不需要太多人,嗯......沒生意就從做最久的開始裁?
業務都不用交接?我看著接替人哀求的眼神,嘆口氣說你自求多福
離開公司只拿了張離職証明,上面勾選非自願離職,依據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回到家稍稍平復一下心情後,開始考慮接下來的問題,畢竟沒遇過沒經驗
麻煩各位方便提供意見,感謝
1.被資遣只拿了張非自願離職就行了嗎?爬文說還有在職証明
資遣費的部份公司說會給,連同預告薪資,這需要書面証明嗎?
2.接下來我該去就業服務站還是勞工局?就業服務站找離家近的就可以嗎?
以上,還望各位提點,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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