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派遣工 須給資遣費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過往曾做過不少派遣工作

有的真的...

跟勞工簽訂的約是 11個月一期;到時重簽

那時不懂為何不以一年為一期

後來經了解是 一年公司就必須給年假七天

後來到另一家公司

面試時未說明如何簽約
只知會有轉正機會

然後一開始先簽三個月

三個月到期後,變成一個月一個月簽

我還是不懂為何之後變月月簽

但我無所謂,因為只是個過渡工作而已

後來做了第六個月,到了月底主管拿下個月的合約 給我簽

我拒絕並表示只做到月底,當時人力吃緊

主管以離職要前一個月告知為由拒絕我這麼突然說不做了

我回答:我上次簽的約是一個月,ex 6/1~6/30

現在您給我的這份第七月合約我根本還沒簽名立書同意

我依約定條款行事公司也只給我簽約到6/30

我有權只做到6/30;主管自已理虧

不再為難

^_^

--

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2-07-01
我也待過派遣的,只做三天就閃人,因後來有正職的缺上了
Doris avatarDoris2012-07-05
你很聰明耶!懂得保護自己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