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於上月離職,今天去領薪水有些疑問
本來月薪31000(不含全勤,未扣勞健保)月休四日只休禮拜天
上月做到5/18號(假日5/1,5/4,5/11,5/18)
加上小弟請了三天假,所以實際工作天是11天
想請問應領薪資多少才是合理薪資
1.31000/31*11=11000
2.31000/26*11=13115(5月有5天假日)
3.31000/31*15=15000
小弟領到的是11000
詢問後的回覆是未做滿一個月禮拜天不能算
請問這是否符合規定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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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Butter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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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上月離職,今天去領薪水有些疑問
本來月薪31000(不含全勤,未扣勞健保)月休四日只休禮拜天
上月做到5/18號(假日5/1,5/4,5/11,5/18)
加上小弟請了三天假,所以實際工作天是11天
想請問應領薪資多少才是合理薪資
1.31000/31*11=11000
2.31000/26*11=13115(5月有5天假日)
3.31000/31*15=15000
小弟領到的是11000
詢問後的回覆是未做滿一個月禮拜天不能算
請問這是否符合規定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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