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Viagra (我只是路過而已)》之銘言:
: 不好意思請問各位大大
: 小弟我印象中在去年有在電視上看到
: 說從民國8X年就明文規定不能有試用期
: 但為什麼現在還一堆公司在徵人的時候
: 還是會有試用期三個月?
: 難道是我記錯了嗎?
: 還是根本抓不怕?
: 有請各位大大給小弟解答一下
: 謝謝

三個月已經很佛心了
現在待的公司,試用期沒一年左右,沒想升正職,
因為是軟硬體代理商,弄個口試跟筆試的名目,拖很晚才給你升正職,
結果薪水升得也很少,很多人變正職後做不到半年,就離職了,
老闆用這種方式在節省人事成本,手段真的超難看...

--

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7-20
遇過+1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7-23
所以我才非正職絕對不做 除非是IBM 聯發科 這種的LEVEL公司
的約聘我才會勉強考慮看看
Annie avatarAnnie2013-07-25
樓上的那些公司的約聘,我看你也沒機會進去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7-29
換句話說 試不試用其實對這個公司 其實相差也不大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7-29
問題在於 公司薪水太低...不過一開始聘用的時候 就應該談好
Jake avatarJake2013-07-29
試用期多久 過了試用期的薪水試多少...不能接受換家公司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7-31
這好像只是是否你情我願的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