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到一間店家面試(打工),過了之後他說要實習一個月但只有六天(排班制)
我有做完那六天,但在審核能不能成為正式人員的前兩天我就辭職了。
後來我寫EMAIL問她說有關薪水的問題..他居然回我說:【妳已經造成內部人力接續混亂
怎還會問這種問題?】這擺明就是不支薪,在實習之前我有問他說實習期間支不支薪,他
說"有"!!!後來自行辭職後又說沒有..我就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他們說是需要給付的。
我告知雇主後,她說自己要親自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如有需要支薪他才會轉給我..
我第一次遇到這麼摳的雇主...連一千多都不給(我是窮學生需要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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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做完那六天,但在審核能不能成為正式人員的前兩天我就辭職了。
後來我寫EMAIL問她說有關薪水的問題..他居然回我說:【妳已經造成內部人力接續混亂
怎還會問這種問題?】這擺明就是不支薪,在實習之前我有問他說實習期間支不支薪,他
說"有"!!!後來自行辭職後又說沒有..我就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他們說是需要給付的。
我告知雇主後,她說自己要親自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如有需要支薪他才會轉給我..
我第一次遇到這麼摳的雇主...連一千多都不給(我是窮學生需要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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