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想要請教版上大家,
目前新公司就職一天半,
公司有給了一份切結書
上面寫了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一周告知,
違反者法院見...
(但是我還沒簽名送出)
目前的狀態是對於公司的產品了解後,覺得興趣不大,
想要趁著時間沒有拉長,提出離職,
因為我個人相關資料其實都還沒有交出,
公司目前也沒有派工作給我,
(我沒有交接問題)
所以薪水的部分當然沒有辦法拿,
請問版大們關於離職的部分
我可否電話與mail通知即可,
這樣會有法律問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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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公司就職一天半,
公司有給了一份切結書
上面寫了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一周告知,
違反者法院見...
(但是我還沒簽名送出)
目前的狀態是對於公司的產品了解後,覺得興趣不大,
想要趁著時間沒有拉長,提出離職,
因為我個人相關資料其實都還沒有交出,
公司目前也沒有派工作給我,
(我沒有交接問題)
所以薪水的部分當然沒有辦法拿,
請問版大們關於離職的部分
我可否電話與mail通知即可,
這樣會有法律問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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