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要多上兩天班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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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原PO最近剛應徵上一份工作,而這也是我第一份正職

因為當初面試後對公司未來發展有所期待

加上福利制度也不錯,所以獲得offer後,就決定去上班了

本周四,也就是昨天為正式上班日

公司的休假制度是隔周休,這點我在面試前就已經知道,所以沒什麼大問題

今天下班前想說問清楚是否是這周末就一樣得上班

但恰巧今天主管不在,所以我改去問會計

得到的回答是:「沒錯,明天也是同一時間,但試用期三個月,每周六都要來。」

當下蠻傻眼的,因為當初面試的時候,面試人員並沒有告知這一部份

回家之後,我撥了通電話給主管,想跟他確認此事,

他說:「公司是這樣規定沒錯,因為希望在試用期間讓大家能夠盡快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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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覺得不太開心,這樣變成前三個月只月休四天...然後領25K...

雖然可能牙一咬,撐過去就好了,但就覺得這種感覺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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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2-11-04
別去壓 我剛開始工作 我也挑了一個多月才開心上班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11-09
根本是壓榨,不要去+1
Harry avatarHarry2012-11-11
25k……月休四天,好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