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學大學生
因生活狀況必須靠自己打工
才剛脫離了前公司(待遇差但學到很多)
現在又必須立刻找工作
前幾日面試後
隔日就收到一家公司的offer
試用期間23k月休6含勞健保
工作內容為美編設計方面(正職)
基本上一週時數為40-50hr左右
(上一到六的隔週休類型)
另有加班費
試用三個月後依照能力給薪水
公司車程大約10分鐘內
環境也不差
個人也有兩三年工作相關經驗
能力方面有自信心
因為考量目前在學中
薪水部份是在尚可接受的範圍
不過上班時數偏高
導致效益不理想
基本上是這幾天必須回覆該公司
想請問
(1)各位認為這樣的條件
對於在學生來說是否合適?
(2)是因為在學生
公司方面給薪不高是正常?
(3)一般試用後依照能力給薪的範圍
是否可以自己爭取呢?如何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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