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去上班嗎?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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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去面試,是一間外商公司行政的職缺。

他們上週曾找我第二次面談。今天晚間10點左右,人資主管打電話來

希望我可以盡快到任,但是是採合約制。


因為他們總經理希望這個職缺是開放給身心障礙的人,

一來這方面符合條件且投遞履歷的人少之又少,二來依照人事的經驗,

人事單位覺得身心障礙也許不太能勝任這份工作。(目前在職人員是身心障礙者)

他們覺得我不錯,希望我先去做,簽半年約;

半年之後,如果表現很優異,他們會說服總經理讓我轉正,或是調到其他單位。

薪水比之前預期的好一些,也有按照比例給年終獎金。

當然,這期間他們還是會繼續尋找符合總經理條件的面試者。


其實這條件滿吸引我的,一來這間公司是近期面談之中,公司福利、制度等都很完善

的外商公司,二來他們和應徵者面談的氣氛我很喜歡(並無涉及私人問題,

最近常常被問到"有沒有男朋友?" "結婚了沒?" 讓我覺得很反感)

相反地,我顧慮的地方是,

當初面談的時候,沒有談到合約這方面的事情,因為他們是採正式的聘僱,

我才去面試(對方主動邀約面談,我沒有主動投遞履歷);又擔心半年之後,

若他們找到符合總經理條件的人選,是不是代表再次失業?

板上也曾討論,合約轉正的機率少之又少,公司都會先畫大餅...。


我需要大家的意見....謝謝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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