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gomama (meimei)》之銘言:
: 工作一年半,因為公司的營運狀況每況愈下,
: 而且我也不喜歡工作的地點(我在外地工作)
: 薪水也不高
: 所以我很想辭職去國外遊學一陣子,或是遊學打工.
我同學就是一年台灣工作 隔年一年到國外打工遊學
去過加拿大 美國
現在已經第N年在澳洲邊玩邊讀書(非研究所)
((不過過了30歲有的國家就不接受打工遊學申請))
: 想請教大家:
: 我們公司離職要一個月以前講,那我可以馬上跟老闆講,就馬上填離職單嗎?
: 還是你們都是先預告一陣子再填呢?
依照勞基法規定
比較漂亮離職 當然依照公司規定啊
: 還有,一年半的年資,會太短嗎?很擔心會影響以後找工作
這個同學 每份工作都只有一年
不過都是百中一選的工作
(只能說她面試很強.公文能力強.事實上人也很耐操.工作狂)
可以待到養老的基金會秘書
國立研究所的研究助理
補習班老師等等
: 我29歲
: 謝謝
有實力的話 不怕沒工作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