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檢舉嗎?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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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在做非連鎖超商的工作

算月薪的:2萬

晚班(16:00~00:00),一個月休四天,一人班


曾經一天上過16小時跟14小時的班

印象中勞基法規定一天內上班時數不能超過12小時?

我已經把出勤卡拍下來了

http://ppt.cc/Vj8M

http://ppt.cc/dLpq

二月前面,是我自願加班,一周上到七天,那部分我無話說

主要針對16跟14小時那兩天


接著就是薪資問題了

以下是老闆的算法

底薪20000 + 加班(2600)- 勞健保(281+343)= 21976

遲到時數可以和加班時數折抵

我2月總共遲到3小時,加班30小時


剛剛發薪水的時候,不知道老闆是沒看到我2/12上班時數是16小時還是...

想說加班時數不太對,才提出來的,不然應該又會被凹走吧


感覺就很不對勁...

根據我自己算的話,少說也有到23XXX


這樣的超商該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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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4-03-14
明顯被吃 趕快離職並檢舉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3-18
我建議 去查勞健保和老退是否正常
Mia avatarMia2014-03-22
一定要去查有沒有保勞健保和6%,不過我猜可能沒有…
Liam avatarLiam2014-03-23
手寫的卡....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3-23
店內有時鐘吧~若有超時記得穿服裝和時鐘自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