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音樂老師 - 面試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7-03-22T17:51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發文視同已閱讀本板板規、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
不得以不知或不了解規定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處分。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
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刪除或修改以上內容,文章就會被刪除並水桶五日

本文僅發表於PTT,未經所有權人同意禁止轉載至其他網站,一旦發現將提出告訴。
《工作期間》
※以下六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

工作日期:即日起即可排課,期望每週可給1~3天(至少6~12小時)
排班方式:依學生上課時間排課,週一~週六皆可排,週日休息
每日工作時間:依排課狀況,每日不超過8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若當日連續排課4小時,將有半小時休息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時間無計薪、無供餐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33/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週一至週日,國定假日請參閱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平常日工資:每小時400元以上,依學經歷背景、教學經驗會調整,外縣市交通費有補助
國定假日工資:國定假日休息
延長工時工資:(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x1.66,非以基本工資計算)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使用者不得刪除或修改此處內容)
工資發放日:每月5日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1.主要在公司教室教授課別課、團體課
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一段390號
2.有時會至學校、幼稚園授課(皆以新竹縣市為主)
工作內容︰需音樂相關系(所)畢業,主修大提琴、指揮、小提琴、鋼琴
有教學經驗尤佳
各式樂器教學,有一對一個別課、一對二或團體課
如學生有演出、比賽或檢定需求,須配合指導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等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86404728
單位名稱:琴舫樂器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一段390號

律師、地政士執照字號: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市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站內信擇一填寫,不接受這四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稱謂︰李小姐、江小姐
Email/市話/手機︰03-5777572、[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給報名者:會,請勿寄站內信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2~3名
通知方式:電話聯繫
面試時間:請先電話預約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徵為止滿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All Comments

4/6-9烘焙展臨時工讀生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7-03-22T17:22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發文視同已閱讀本板板規、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 ...

徵求資訊展短期兼職人員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7-03-22T17:16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發文視同已閱讀本板板規、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 ...

屈臣氏知名髪品徵4月推廣人員(週六)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7-03-22T17:1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發文視同已閱讀本板板規、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 ...

政大徵文書處理工讀生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7-03-22T17:1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發文視同已閱讀本板板規、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 ...

文書處理工讀生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7-03-22T17:1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發文視同已閱讀本板板規、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