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應該檢舉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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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12/16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星期一時已和雇主談好做到一月中,以下圖片證明
http://i.imgur.com/TqSWmrN.jpg

但在12/23星期五時,
被Skype 告知請我下午與老闆娘交接,
就可以直接放假了,不用在進公司,
並說到會給我12月薪水,
以她的說詞匯3萬給我,這有加了3000元,
請問我應該去爭取遣散費嗎?

另外在勞健保及勞退的部分都幫我低報,
http://i.imgur.com/gUkHLdm.jpg
http://i.imgur.com/7e0X1KB.jpg
http://i.imgur.com/0hLunzP.jpg

目前已算離職了,請問這樣勞保低報部分還能要她補提撥嗎?
之前有刪除過訊息沒有2月以前的薪資訊息了

手機排版如有問題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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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16-12-26
電量不足15% 拿截圖去問勞工局換罐頭解答
Isla avatarIsla2016-12-29
你手機該充電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1-01
我也想知道,我認知是既然你提離職,公司如果無需交接
,讓你提早離職,應該是可以的吧!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1-04
自己提離職是沒有遣散費的吧
Harry avatarHarry2017-01-05
他應該要付你到1/15號的薪資 不然你是可以主張資遣的
看你要不要討而已
Mia avatarMia2017-01-07
因為不是勞工不願工作 若要人提前走 薪水又不付好付滿
就形同資遣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1-09
已提離職 就和公司好好溝通 看要做到什麼時候 需不需要
交接等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1-11
這樣算資遣吧,不然就要把到1/15的薪水也算給你~
Hazel avatarHazel2017-01-14
我之前就是這樣被騙 這樣算資遣 要開非自願離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