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 1/1、1/30、1/31這三天我們都有休假
可是老闆卻在1/14貼一張公告說1月份正常排休假4天
然後還會扣我們1/1號休假的薪水.....
這樣根本就不合理 但是請問有合法嗎?
我估狗了一下幾乎都是說 那幾天上班薪水要加倍之類的
可是我們過年本來就沒有上班阿
之前面試的時候老闆說
休假制度是月排休6天+3節假日[中秋、端午、過年5天] 簽名的那張單子上有明確註明
我1/24號提離職 老闆就說做到這個月底 也不用想說工作不保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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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老闆卻在1/14貼一張公告說1月份正常排休假4天
然後還會扣我們1/1號休假的薪水.....
這樣根本就不合理 但是請問有合法嗎?
我估狗了一下幾乎都是說 那幾天上班薪水要加倍之類的
可是我們過年本來就沒有上班阿
之前面試的時候老闆說
休假制度是月排休6天+3節假日[中秋、端午、過年5天] 簽名的那張單子上有明確註明
我1/24號提離職 老闆就說做到這個月底 也不用想說工作不保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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