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職的合法性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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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
最近有離職的想法,但因為之前簽的合約,所以想確認合法性。
有去看過勞基法和相關民法(因有簽署合約),但還是不太確定,
所以希望版友能夠給予一些意見。

敝人擔任錄音室的錄音助理兼行政會計
(行政會計這塊原是等四月底原本那位離職後,才會接手)

薪水23k(含1k現金健保補助),勞保部分因公司未滿五人,故老闆並未幫忙保

合約中簽署兩年,
其中有一條是合約期間,未於三個月內通知,造成雇主損失、無法營運,需付違約金二十萬元。

敝人現在工作未滿一個月,

(當初會簽是真想學東西,而且想說大不了提前三個月通知離職,
但現在每天都在跟老闆吵架,還是自己單方面不愉快,但老闆卻永遠無法理解堅持己見那種。)

若是按照勞基法而言,應是該項條例無效。

民法部分理解得比較混亂……

關於工作專業度員工培訓的部分,
錄音助理這塊我不確定是否是到法律標準?
因為工作內容是幫錄音師的事前及事後準備、過帶(把盤帶轉成數位檔)…
在員工訓練部分,只有當初前位離職員工離職前的一週教學,
之後有任何問題,都是趁錄音師有空的時候自行詢問的。

請問這樣的話,若雇主真要提告,會有免責的可能性嗎?

懇請各位版友能提供意見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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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4-22
無法 而且你有簽約金嗎 沒簽約金無法綁你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4-23
告不了,而且要你賠償他要提出損失證明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4-28
謝謝上面回覆!這樣我更能決定這部分的說辭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5-02
市政府勞工局有免費勞工問題法務資詢,時間可能要確認,
若有需要可參考。
Leila avatarLeila2014-05-06
不行就找議員,我朋友是這樣說哈哈~還有免費律師諮詢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5-10
看起來是你告雇主 不是雇主告你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5-13
未滿五人只是不強制公司投保 勞保還是要有 告死他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5-13
勞基法屬特別法與民法衝突時適用勞基法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5-15
無法告唷~勞基法中任職未滿3個月無須預告離職日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5-17
故當勞動契約與勞基法牴觸時,以勞基法為準!!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5-21
謝謝以上各位!!! 決定下禮拜請完一週喪假後,跟老闆開戰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