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喪假的勞基法規定??? - 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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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delible (wiki)》之銘言:
: 前些陣子,有同事的外婆辭世了
: 老闆居然不讓他請喪假!
: 說是勞基法規定,只有直系血親才能連請
: 旁系血親只能請事假,而且還只能請一天
: 感覺蠻無情的,政府的勞基法真的有這種規定嗎?
: 小妹上網站查詢條文是沒有看到
: 難道被老闆唬了???
: 有想請問有人也遇過這種說法的嗎?

以上適用
勞工請假第三條之二
[祖父母] 給予喪假六日!




第三條(喪假之規定)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
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原文網址: http://ppt.cc/12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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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2-04-03
謝謝你的資訊~不過我的同事因為這個事件離職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4-05
....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4-06
推原PO
Linda avatarLinda2012-04-07
我當初也是外婆過世 連請了六天~!!!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4-09
我也有同事硬要休七天喪假跟老闆鬧翻離職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4-10
怎麼說"硬要休" 法規上很正當可以休的呀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4-10
我覺得離職好 這種公司連這種假都不讓人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4-14
對員工還有什麼保障
Hedda avatarHedda2012-04-15
那配偶之外祖父母喪亡呢?有人說只有祖父母才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