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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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14條有關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我知道實務有見解認為公務員若尚有實
質審查義務,則不成立本罪

但刑法苦手想請問的是..怎麼判斷公務員有實質審查呢?

目前書上看到的有:
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戶政結婚登記、公司變更登記等,係採書面審查

勞保局對投保單位申報之勞工有實質審查權責

請問這是如何去判斷的呀(?
是涉及權利得喪變更嗎?
我如何知道公務員有沒有實質審查權
問題有點蠢但我真的很疑惑..
還請版友指教>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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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3-15
個案審查 題目看老師願不願意提示 不然你就兩說並陳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03-20
若有....若無....這樣
Eden avatarEden2020-03-24
好的~不然就先這樣好了..謝謝您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3-26
不審查的就人事或主計啊,如差旅,津貼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3-28
這個問題主要是公法上意思表示的問題,依照行政程序
法,行政機關也要經過行政調查證據後,認定事實,適
用法律,從而做成行政行為,所以如果行為人所提供的
不實事項,有經過上開程序,那麼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
實。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3-30
108台非166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