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我遇到薪資問題 - 離職
By Charlie
at 2010-11-17T17:20
at 2010-11-17T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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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職於a公司已滿半年(2010.4~2010.11.15)
由於是專櫃人員,加上當時這個專櫃是新進櫃,
櫃上只有我一個正職人員加兩位工讀生。
前兩個月領的都是試用期的新水以時薪95元計算,
六月份開始他們給我正職人員的底薪22k+業績獎金,
原本業績獎金是算個績,
但公司看我表現不錯也很努力(畢竟只有我一個正職),
所以個人獎金直接給我副櫃獎金(總業績每一萬抽一百元)
按公司規定:副櫃-底新22k+總業績每一萬抽一百
櫃長-底新24k+淨利抽成
而我就這樣從六月開始每個月都有領到副櫃獎金。
一直到10月初,某次會議時在公告升等人原名單,
經理原本說我也會在這次名單內被正式升成副櫃長,
但因為督導的文件呈報太慢,所以就不在名單內。
因為當時我已經有意要離職,於是就先告知要離職的事可免去升等事宜。
也按公司規定正職人員離職須於一個月前提出,所以我只做到這個月15日。
公司薪水是於次月15日匯入,
就在昨天我去刷本子時,發現薪水很少跟我預期不同,
約21k(因為扣除了請假罰款與勞健保費用)。
可是怎麼算都不對,因為它們沒有給我副櫃獎金!
上個月總業績44w我應該還要多4.4k才對!
打電話去問,會計竟說是因為我們上個月成正式櫃有訂做新的櫃子、
還有百貨公司得櫃位租金也在上個月請款,
所以我們家上個月的利潤是負的,
因為沒有淨利,所以無法領副櫃獎金!
大家認為這樣合理嗎?
雖然我的正式職稱不是副櫃長,但公司從六月開始每個月撥給我的薪水中
都有付我副櫃獎金。
薪資明細上也有打上副櫃的標題。
況且,明明就是櫃長的薪水才會攸關於淨利的。
而我個人認為最不合理的地方是今天一家公司既然要進駐百貨,
難到訂做櫃子、櫃位租金都要從員工薪水當中清算?
這不是公司自己所該負擔的資本嗎?
我根本就懷疑他們是因為我要離職,所以就不打算在附我副櫃獎金!
打電話去爭執時,
卻理直氣壯告訴我說"請問你是副櫃嗎?當初是你自己叫我不要升你副櫃的"
"今天櫃長跟副櫃都一樣,都要負責這個櫃位的成本,這個櫃位沒有利潤,
當然沒有獎金可拿!"(我們這個櫃位沒有櫃長,只有我一個正職所以櫃位負責人是我)
問題是公司的員工薪資規定得很清楚,櫃長的底薪跟副櫃不同,
獎金的取決方式也不同!
如果副櫃也要承擔櫃位成本,那為什麼不能領底薪24k?
再說我只是一個員工,我來幫你工作,你就應把該付我的薪水給我,
成本跟利潤之間不是該由老闆自己去承擔的嗎?
不然我自己當老闆就好了呀!
還說"以前給你副櫃獎金是因為覺得你很辛苦,所以額外給你的獎勵!"
那難道我上個月就不辛苦、不努力嗎?
上個月業績也達標了,你也付了我們團體的達標獎金,
為什麼我個人的副櫃獎金要因為沒有淨利就無法給?
老實說我真的很氣!
所以打了長篇大論,希望有專業的版友能給我一些幫助,
教我該怎麼做比較有利。
謝謝!
--
由於是專櫃人員,加上當時這個專櫃是新進櫃,
櫃上只有我一個正職人員加兩位工讀生。
前兩個月領的都是試用期的新水以時薪95元計算,
六月份開始他們給我正職人員的底薪22k+業績獎金,
原本業績獎金是算個績,
但公司看我表現不錯也很努力(畢竟只有我一個正職),
所以個人獎金直接給我副櫃獎金(總業績每一萬抽一百元)
按公司規定:副櫃-底新22k+總業績每一萬抽一百
櫃長-底新24k+淨利抽成
而我就這樣從六月開始每個月都有領到副櫃獎金。
一直到10月初,某次會議時在公告升等人原名單,
經理原本說我也會在這次名單內被正式升成副櫃長,
但因為督導的文件呈報太慢,所以就不在名單內。
因為當時我已經有意要離職,於是就先告知要離職的事可免去升等事宜。
也按公司規定正職人員離職須於一個月前提出,所以我只做到這個月15日。
公司薪水是於次月15日匯入,
就在昨天我去刷本子時,發現薪水很少跟我預期不同,
約21k(因為扣除了請假罰款與勞健保費用)。
可是怎麼算都不對,因為它們沒有給我副櫃獎金!
上個月總業績44w我應該還要多4.4k才對!
打電話去問,會計竟說是因為我們上個月成正式櫃有訂做新的櫃子、
還有百貨公司得櫃位租金也在上個月請款,
所以我們家上個月的利潤是負的,
因為沒有淨利,所以無法領副櫃獎金!
大家認為這樣合理嗎?
雖然我的正式職稱不是副櫃長,但公司從六月開始每個月撥給我的薪水中
都有付我副櫃獎金。
薪資明細上也有打上副櫃的標題。
況且,明明就是櫃長的薪水才會攸關於淨利的。
而我個人認為最不合理的地方是今天一家公司既然要進駐百貨,
難到訂做櫃子、櫃位租金都要從員工薪水當中清算?
這不是公司自己所該負擔的資本嗎?
我根本就懷疑他們是因為我要離職,所以就不打算在附我副櫃獎金!
打電話去爭執時,
卻理直氣壯告訴我說"請問你是副櫃嗎?當初是你自己叫我不要升你副櫃的"
"今天櫃長跟副櫃都一樣,都要負責這個櫃位的成本,這個櫃位沒有利潤,
當然沒有獎金可拿!"(我們這個櫃位沒有櫃長,只有我一個正職所以櫃位負責人是我)
問題是公司的員工薪資規定得很清楚,櫃長的底薪跟副櫃不同,
獎金的取決方式也不同!
如果副櫃也要承擔櫃位成本,那為什麼不能領底薪24k?
再說我只是一個員工,我來幫你工作,你就應把該付我的薪水給我,
成本跟利潤之間不是該由老闆自己去承擔的嗎?
不然我自己當老闆就好了呀!
還說"以前給你副櫃獎金是因為覺得你很辛苦,所以額外給你的獎勵!"
那難道我上個月就不辛苦、不努力嗎?
上個月業績也達標了,你也付了我們團體的達標獎金,
為什麼我個人的副櫃獎金要因為沒有淨利就無法給?
老實說我真的很氣!
所以打了長篇大論,希望有專業的版友能給我一些幫助,
教我該怎麼做比較有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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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vy
at 2010-11-19T11:24
at 2010-11-19T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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