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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caron5566 (ptt最真道理性的id)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請特休被記曠職 兩廳院員工赴勞動局申訴
時間: Thu Aug 8 10:42:00 2019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苦勞網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版主刪除喔
張智琦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請特休被記曠職 兩廳院員工赴勞動局申訴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國家兩廳院員工請特休假被雇主拒絕,事後還被記曠職!兩廳院一名行政人員今年3月向
主管申請6月的特休假,卻在完成各項交接作業後遭主管駁回,之後又將該名員工請特休
未出勤之日記為曠職並扣薪。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直指雇主違反《勞基法》規定,今日(
8/7)赴台北市勞動局提出申訴。
國家兩廳院爆發勞資爭議,兩廳院的行政人員陳喬如今年3月向主管申請在6月請五天特休
假,她自認請假符合程序,提前兩個月申請,也主動完成業務交接、登錄差勤系統等,卻
在5月底突然遭到主管否准,並記曠職和扣薪,工會今天到勞動局申訴,痛批兩廳院濫權
管理、違反《勞基法》中「特休假由勞工排定」的規定。
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理事陳喬如表示,她在3月向主管申請特休假,之後還配合演出活動
調整自己的休假日期,但在5月底完成職務代理後,卻突然被主管否准,事後主管多次約
談她,過程中要求她交出手機、逼簽文件、全程錄影,造成她的心理壓力很大,對於被記
曠職扣薪也感到很氣憤。
兩廳院資方則認為,陳員請特休並未經過主管核准,也「未完成請假程序」,因陳員在6
月5日和6日堅持請特休未出勤,故記為曠職並扣薪。
然而,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指出,依據《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排定特休假
,雇主可以協調,但決定權在勞工,資方根本沒有「准駁權」,兩廳院的內規於法不符。
由於陳喬如在5月17日當選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理事,在此之前資方對她申請特休都未表
示意見,但5月底卻突然被否准,工會認為兩廳院此舉是針對工會幹部,有違反《工會法
》之嫌,陳喬如表示,將到勞動部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工會理事長淡成偉表示,工會成立後發生很多爭議事件,資方打壓不斷
,包括變更排班方式、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員工考績打丙等,經工會抗議後才回復正常排班
,但現在又用特休假刁難工會幹部,直言工會不能接受兩廳院的濫權管理。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陳昆鴻出面接下工會檢舉函,他也當場確認工會的說法,強調
《勞基法》第38條修訂後,勞工排定特休假「有絕對的主導權」,今日正式受理此申訴案
,將對兩廳院進行勞動檢查,如認定有違法事實,將可開罰2至100萬元。
陳昆鴻也指出,兩廳院在2015年就曾因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如勞工超時工作、女性
夜間工作未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而遭勞檢裁處過四次。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3284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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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請特休被記曠職 兩廳院員工赴勞動局申訴
時間: Thu Aug 8 10:42:00 2019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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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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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特休被記曠職 兩廳院員工赴勞動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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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兩廳院員工請特休假被雇主拒絕,事後還被記曠職!兩廳院一名行政人員今年3月向
主管申請6月的特休假,卻在完成各項交接作業後遭主管駁回,之後又將該名員工請特休
未出勤之日記為曠職並扣薪。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直指雇主違反《勞基法》規定,今日(
8/7)赴台北市勞動局提出申訴。
國家兩廳院爆發勞資爭議,兩廳院的行政人員陳喬如今年3月向主管申請在6月請五天特休
假,她自認請假符合程序,提前兩個月申請,也主動完成業務交接、登錄差勤系統等,卻
在5月底突然遭到主管否准,並記曠職和扣薪,工會今天到勞動局申訴,痛批兩廳院濫權
管理、違反《勞基法》中「特休假由勞工排定」的規定。
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理事陳喬如表示,她在3月向主管申請特休假,之後還配合演出活動
調整自己的休假日期,但在5月底完成職務代理後,卻突然被主管否准,事後主管多次約
談她,過程中要求她交出手機、逼簽文件、全程錄影,造成她的心理壓力很大,對於被記
曠職扣薪也感到很氣憤。
兩廳院資方則認為,陳員請特休並未經過主管核准,也「未完成請假程序」,因陳員在6
月5日和6日堅持請特休未出勤,故記為曠職並扣薪。
然而,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指出,依據《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排定特休假
,雇主可以協調,但決定權在勞工,資方根本沒有「准駁權」,兩廳院的內規於法不符。
由於陳喬如在5月17日當選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理事,在此之前資方對她申請特休都未表
示意見,但5月底卻突然被否准,工會認為兩廳院此舉是針對工會幹部,有違反《工會法
》之嫌,陳喬如表示,將到勞動部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工會理事長淡成偉表示,工會成立後發生很多爭議事件,資方打壓不斷
,包括變更排班方式、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員工考績打丙等,經工會抗議後才回復正常排班
,但現在又用特休假刁難工會幹部,直言工會不能接受兩廳院的濫權管理。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陳昆鴻出面接下工會檢舉函,他也當場確認工會的說法,強調
《勞基法》第38條修訂後,勞工排定特休假「有絕對的主導權」,今日正式受理此申訴案
,將對兩廳院進行勞動檢查,如認定有違法事實,將可開罰2至100萬元。
陳昆鴻也指出,兩廳院在2015年就曾因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如勞工超時工作、女性
夜間工作未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而遭勞檢裁處過四次。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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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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